第(2/3)頁 先回二堂,派人弄清楚緣由才是萬全之策。 “皇朝律法明文寫得很清楚,如有百姓鳴鼓喊冤,則官府必須立即受理,若在白日,當(dāng)開堂審案。縣令大人連皇朝律法都不顧了?” 狄柬之的喝問聲,讓縣令不得不停住腳步。 他看了看狄柬之,又看了看張仁杰,這兩人哪怕只是尋常站著,都有淵渟岳峙之氣,顯然不僅時常發(fā)號施令,而且不乏一身正氣。 想到刺史透露的最近朝廷風(fēng)聲,縣令左右為難,末了,只能硬著頭皮回到公堂上。 “堂下何人,見官為何不跪?報上名來!”縣令勉強維持氣度。 “在下狄明,乾符七年在陜州府試中得到秀才功名。”狄柬之的確是乾符七年中的秀才,而有了秀才功名,就可以見官不跪。 “你有何冤情?”縣令冷著臉問。十幾年前的地方秀才,他哪里知道真假?既然對方只是個秀才,他也就不必顧忌太多。 “在下并無冤情,在下只是狀師。” 有了秀才功名,就可以做狀師,狄柬之首先叫出車夫,當(dāng)眾大致說了情況,而后義正言辭的道: “此事發(fā)生在城門處,案情清楚,人證物證俱在,還請縣令大人做主。” 縣令雖然覺得狄柬之等人氣度不俗,但仔細一想,覺得對方不應(yīng)該有什么顯赫身份——若是有顯赫身份,誰會悄無聲息來這,不顧官場規(guī)矩找他的麻煩? 冷靜下來之后,縣令知道自己該怎么處事了——必須維護官府權(quán)威不受脅迫: “差役處事不妥,難辭其咎,不過車夫乃是自殺,不是差役殺的人,不該由差役承擔(dān)責(zé)任,本官判處差役革職,退回十兩銀子!” 此言一出,圍觀百姓立即炸開了鍋。 官府認(rèn)牌的事,讓所有車夫都受其害,且已有多名車夫自殺,結(jié)果就叛了個今日當(dāng)事的差役革職,官府認(rèn)牌不受影響?車夫的命就這么不值錢? 狄柬之忍著怒火:“這不是差役個人之事,而是官府巧立名目魚肉百姓,如此判決何異于縱容?” 縣令一本正經(jīng),公事公辦:“休要糾纏,審案當(dāng)就事論事,怎能就此說什么魚肉百姓?本官稍后會下令,整頓相應(yīng)事宜,確保這種事情不再發(fā)生。” 說到這,他老神在在起來,用眼神示意狄柬之:你還想要什么?總不能讓本官不做縣令吧?總不能把易縣的官吏都換了吧?這才是可笑的想法。 張仁杰拉住要發(fā)怒的狄柬之,讓他暫且息怒,他把在城中遇到的老嫗、少年書生,還有那位給孩子上戶籍的人叫了出來,讓縣令也判判這些事。 縣令的判定很簡單。 老嫗一定是少年書生撞的,后者需要賠錢,理由跟老嫗說的一樣:人如果不是少年書生撞的,他為何要扶人?這不符合人趨利避害的本性! 而且少年書生沒有人證——狄柬之、張仁杰過去的時候,事情的前半段已經(jīng)發(fā)生,沒有人看到老嫗是怎么倒下的。 至于上戶籍的事,那可能是某個差役一時利欲熏心,跟那個地痞勾結(jié),兩人串通一氣,絕不關(guān)官府的事,亦絕對不可能是官府為了撈錢而想方設(shè)法。 查到個人處置個人即可。 狄柬之在進縣衙的時候,就對縣衙吏治的黑暗十分不滿,此刻終于忍不住: “大人斷案,只說趨利避害,全然不顧圣人教誨,心中道德何存?以利害治理地方,而不知匡扶正氣壓制邪惡,這是不施教化!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