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他下車的時候,動作還顯得特別慢,似乎非常享受周邊眾人所投來的羨慕眼神。 接著,他打開副駕駛座的車門,從里頭取出了一大束玫瑰花。 然后,捧著玫瑰花慢慢地走到了孫若溪面前。 張天賜把花獻給孫若溪,笑著說:“這束花是我今天一大早特意到鮮花市場買過來的,里面的每一朵都是我精挑細選,代表著我對你的心。” 張天賜的這句話以及他的動作,引得周邊很多人連連歡呼。 有不少小女生雙手捧著心,一臉羨慕嫉妒。 然而,當張天賜把花遞到孫若溪面前的時候,孫若溪卻是后退了兩步。 孫若溪并沒有伸手去接,張天賜遞上來的這一大束玫瑰花,而是用一種很陌生的眼神看著張天賜。 張天賜笑了笑,他還很特意地伸手拍了一下自己的腦門子:“不好意思,我忘記作自我介紹了,我叫張天賜,我在趙氏集團上班,我是影視投資部的主管。” 說著,張天賜又上前兩步,再次將自己手中的鮮花遞給孫若溪。 按照張天賜的想法,像孫若溪這種看上去柔柔弱弱,似乎一伸手就能夠把她抱進自己懷里,隨便蹂躪的女孩子,以他現在這種愛情攻勢,肯定是手到擒來。 可是,當他第二次把鮮花遞到孫若溪面前的時候,孫若溪再一次后退。 張天賜繼續上前。 他臉上的笑容不變,同時孫若溪在他眼里,就仿佛是一只很容易就能夠欺負到的小兔子。 孫若溪在退到公交車站臺的柱子時,立即伸手打開自己的黑色公文包,從中取出了一個塑料瓶子。 她打開瓶蓋子,將瓶子對準了張天賜,然后,噴出了一種水霧。 這種水霧剛剛噴出去,張天賜突然發出一聲尖叫,直接就將手中的玫瑰花丟開,雙手捂著自己的眼睛踉蹌著后退了好幾步。 “啊,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民法第30條規定,當對方有傷害傾向,并執意作為的時候,自然人有權實行正當防衛。” 孫若溪用一種復讀機般的口吻,對著張天賜淡淡地說了一句。 “你弄錯了,我不是,我沒有……”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