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王府長史諸官聞言無不是后背直冒冷汗,紛紛言稱不敢。 “老五,言過了,李長史他們都是府中的老人,是絕不會做這種事情的,李長史!” 老五唱了白臉,朱以派又繼續唱他的紅臉道。 “臣在!” 領頭的王府文官連忙出列應道。 “移國后,你就是我魯國開國國相,這典地之事,就煩勞長史了!” 先是出言威脅,然后又是許諾官職,為啥? 就是為了賣地。 按照明制,親王就國的時候,是要給親王莊田千頃,但是這個莊田僅僅是以賜予莊田所收的田租充當親王歲祿。而莊田本質上還是國有土地,王府不能直接管理是由地方官員代收地租,至于收多收少,全看官員的心情,國家的正稅田賦都收不齊,況且是王爺的莊田地租?就像大名鼎鼎的福王朱常洵有封地2萬頃,也就是200萬畝,但實際上只能每年得到轉交的銀子4萬兩。 這個莊田,對于大明的王爺們來說,根本就是雞肋。 真正的莊田是什么? 還是大明的王爺們自己掌握的莊田。 而明代王爺的土地怎么得來? 全是皇帝賞賜的! 靠著向皇帝請乞、奏討來的。 這個奏討有它的套路:陛下,某地有一片荒地,不種糧食可惜啊。請陛下把荒地賜給臣吧,我一定會好好派人耕種。 這地還真有可能是荒地。就像德王家就請旨得到過4000多畝舊黃河灘地,用來“養鴨子”。 你還別不信,至于什么將民田妄指為“荒地”、“退灘地”、“閑地”,那事王爺們還真不干。 至于地方官上奏折說他們是“侵占民田”,王爺們都會請皇帝派官員重新查勘,那些地一查一個準——保證都是“荒地”、“退灘地”、“閑地”。至少曾經都是。 為啥? 因為它們確實都“荒地”、“退灘地”、“閑地”,只不過是被百姓們開墾過的,但是百姓的手中卻沒有地契。他們既沒有地契,也沒交過皇糧。一查勘,保準是無主的。 這叫什么? 這就是合法侵占! 至于什么乘災荒年低買民田,那就是正常操作了。 魯王府的莊田分布山東各地,到底有多少?朱以派自己算,肯定算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一點是,發賣莊田,肯定會有人乘機自肥。過去,那些個莊頭什么的占點便宜,他也就睜只眼閉只眼了,可現在不一樣,這些田可是魯國的根基,可不能讓別人占了便宜。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