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原主這樣的不喜歡,原來喜歡這樣的! 初箏讓人查下這個女人是誰,資料很快傳給她。 女人是某集團副總,丈夫是集團總裁。 初箏琢磨下,決定做個好事。 她把照片發給那位總裁,順便發了個地址過去。 對方堂堂一總裁,如果真的想查的話,肯定能查到他們在哪個房間。 做完這些,也不管對方這個時間能否看見,深藏功與名,悠哉悠哉的回了家。 今天也在努力做好人呢! 初箏第二天就看見華槐的熱搜。 照片不是初箏發的那張,是在酒店里,兩人都是衣衫不整,驚慌失措的擋鏡頭。 女人如果沒有家室,頂多算夜會,大不了公開交往,風頭一過,和平分手。 但現在的問題是,女人不僅有家室,還比華槐大那么多。 [草!歌唱得不怎么樣,人也這么惡心,華槐一身黑。] [這女人比他大多少?這是被包養吧?] [拿著老公的錢,包養小白臉,也是6666哦!] [這個華槐是誰啊?] [我不姓槐槐是這種人,槐槐肯定是被冤枉的!這照片說不定是P的!] [我之前還挺喜歡他的啊,竟然這么惡心,脫粉了。] 華槐本來就不多的粉絲,瞬間脫了一半。 華槐現在才是最慪的。 他和這個女人在白雅旋的聚會上認識,剛搭上線,對方答應幫他出專輯。 結果他還沒撈到任何好處,突然全網都知道了。 “你一天不好好練歌,搞的什么事??!你就不能走點正道?” 經紀人方鈞指著華槐,氣得不知道該怎么說他。 華槐垂著頭不說話。 方鈞越想越生氣:“你寫不出好東西,好,我找人給你寫,你呢?整天往外面跑,現在還惹出這么一件事,你讓我怎么給你收場?” 華槐握緊拳頭,他做這些是為什么……還不是為出專輯。 公司壓根就沒想過為他出專輯的事。 方鈞覺得自己實在是帶不了他,當天就和公司提出申請。 劇情里方鈞接華槐的時候,他已經火了,而且華槐當時有原主當‘交際’,自然一切都是往好的方向走。 華槐鬧出這么大的事,方鈞也撂挑子不干,公司決定靜觀其變——變相來說,就是不管。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