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求推薦票!) “訊獄喧嘩,當(dāng)笞(chī)!” 還不待黑夫回答,那個眼神兇巴巴的令吏“怒”就瞪起眼睛,指向了季嬰,隨即堂上待命的兩名武吏便走了過來,將季嬰按倒在地! “小人只是有案情要表明……” 季嬰大喊冤枉,但一碼歸一碼,怒親自手持竹板,往他脊背、臀上抽去! 黑夫無奈地閉上了眼,一直聽著竹板響了十下,季嬰也嚷嚷了十聲,這場臨時刑罰才算結(jié)束。 好家伙,被告沒被打,原告先挨了板子,可這只能怪季嬰自己多嘴。 笞刑是最輕的肉刑,除了皮肉之痛外,不會造成大的損傷,等板子打完了,喜才問季嬰,究竟有何案情要提供給官府。 季嬰這下老實了,將那日盜賊潘所說的話,一五一十陳述出來。 喜聽完后點(diǎn)了點(diǎn)頭,看向盜賊:“潘,果真如此?” “那是我一時胡說。”潘卻仍舊心存僥幸,斷然否認(rèn)!因為他知道殺人是什么后果。 “好,既然你不承認(rèn)有其他罪行,那且聽聽這是什么。” 喜攤開面前的一封竹簡,念道:“二十年九月甲寅,竟陵縣丞,敢告安陸縣丞……” 這是竟陵縣回復(fù)的爰書,接下來,就是一大段潘的罪行,包括他年輕時數(shù)次應(yīng)征入伍,參與戰(zhàn)爭,卻因作戰(zhàn)不積極被斥責(zé),回鄉(xiāng)后又散播消極言論,被鄰居舉報,于是罰為戍卒,前往北方戍守。卻在北上途中擊傷了押送人員,搶奪了甲衣和武器,逃入云夢澤。 這之后,潘還試圖潛回籍貫所在地,攜帶他的妻兒一起出逃,卻被他的鄰居們制止,潘再次傷人遁走。 “你如今還敢說,沒有其他罪過?”喜的聲音變得嚴(yán)厲起來,潘見自己的老底全部被揭穿,頭沮喪地垂下,承認(rèn)了這些罪過。 喜的聲音又柔和下來,似乎已對潘的一切了如指掌:“你的罪行,本吏無一不知,無一不曉,之所以不拆穿,是要看你是否有認(rèn)罪之心……比如說,半年前在竟陵縣小河里那起入室殺人劫掠案,你是否也參與了?竟陵縣的爰書里說,那起案件幸存者口述的兇犯容貌身材,與你完全相同!” 喜的臉說變就變,嚇唬道:“若是不從實招來,本官便要用刑了!” 和后世腦補(bǔ)的秦朝十大酷刑不同,秦國的審訊,以收集證據(jù)、加以詰問為最上乘手段,直到案犯實在冥頑不靈,才會對其用刑,但在官吏們眼中,這已經(jīng)是下乘做法了。 潘剛才只是沮喪,現(xiàn)在卻是大驚失色了,他連連稽首,如倒豆子般,將自己犯過的一切罪過統(tǒng)統(tǒng)說出。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