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所以,來時路沒有,路著另一個方向也沒有人來,看來亨利高估了自己對他那個組織的重要性。 正這么想著,個人在無人機的視界里,出現了一輛警車。 “在拉斯維加斯方向來了一輛警車,據這里的路程15km左右,以他們的速度十分鐘左右就能到了。 你說,我要在這十分鐘的時間里,要怎么處理你,才能讓你們北美的警察抓不到我的把柄? 這里是沙漠,不如把你殺了,往沙堆里一埋,然后我開車跑路,先去救人。” 說著李飛張開手掌,一支手槍很魔幻的就出現在掌中。 本來聽著警察快到了亨利還挺高興,然后再一聽警察居然還在十幾公里開外,而十幾公里開外的警車,眼前的這個華夏蘭博,居然知道的那么清楚。 細思極恐啊! 那么,如果是有這樣能力的人把自己干掉之后,誰會在意北美警察? 難道這樣的人想要離開北美,會找不到身份或者路徑嗎? 這簡直是不可能的,所以,他要自救! 如果能拿自己換下一個華夏蘭博,他可能愿意去做,但明知道哪怕是自己死了也留不下這個蘭博,那他就非常珍惜自己的小命了。 于是強烈的求生欲,促使他開口:“no,no,no,你這樣太粗糙了,首先,知道個地方,然后就是沖進去解救人質,那是好萊塢。 事實上,就算你知道了位置,可是找到地方需要時間,找到了地方去尋找入口也需要時間。 事實上我有更好的方法,比如你帶上我,然后我告訴你地方在哪,入口在哪? 然后,你救出人之后還可以報警,說是我把你綁到那個地方,然后你反抗并救出了人質。 否則,比你華夏軍方蘭博的身份,稍給警方留一點借口,他都能把你留下來。” 確實如此,第一次出國第一次來到拉斯維加斯,李飛不可能知道了個地址,就能很準確的找到地方。 況且,李飛原來就不是什么精英軍人,他就是一個喂豬的,沒有受過什么特別的訓練,當兵兩年步槍子彈打過20來發,手槍子彈也就打過一兩個彈夾。 他知道自己不是對方心里琢磨的那個華夏軍方的特種兵。 找到了地方,自己憑著物品空間的能力,十來米的室內,可能還有一戰之力。 還有得到分筋錯骨手之后,里面附帶的擒拿手還可以進行近身攻擊,除此以外,他真的是個弱雞。 當然力氣除外,因為他剛才不小心摸到了自己原來的肚子,原來滿肚肥油的一塊腹肌,現在居然變成了八塊腹肌,突然之間瘦了。 應該是剛才系統對自己的改造,以適應大師級別的分筋錯骨手。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