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至少杜采歌在網上查找許久,還是不知道林可長什么樣。 網絡上對林可的評價,基本上是兩極分化。 對林可的才華,無人能夠否定。 然而對于林可的人品,卻是口誅筆伐。 林可被稱為“世紀之交最偉大的音樂人”,“影響了整個世界的音樂潮流”,“創造了無數經典”。 但同時,他也被稱為“人形自走配種裝置”,“會行走的生x器”,與無數女星、名媛有染,據說每個星期都會換一個女朋友,私生活糜爛,揮金如土。 而且林可也被認為是目中無人、性格惡劣、作風粗俗、舉止粗暴,除了有音樂才華之外,就像是一個暴發戶,令人厭惡。 關于林可,有兩件事,影響力很廣。 杜采歌查到,在2002年9月,大華國爆發了“林可攝影丑聞”事件,其實就是類似于地球上的艷造門。 據說是有小偷潛入林可的住宅,偷走了林可的筆記本電腦和移動硬盤,然后將筆記本電腦里的一些勁爆的照片和激情的短視頻公之于眾。 只是因為蔚藍星沒有發生過“水門事件”,所以就沒有“xx門”這種表述方式。 這起攝影丑聞的男主角,自然是林可;而女主角則囊括了十幾名知名女星,宅男女神,社會名媛,其中不乏娛樂圈大佬的女兒或侄女,讓蔚藍星的狼友大飽眼福。 林可攝影丑聞曝光之后,林可自然是被整個娛樂圈封殺,他也傲氣地宣布退出娛樂圈,老子不和你們玩了,從此再沒有發表歌曲。 而在2004年2月,也就是差不多四年前,林可的生命中發生了另一件大事。 他在和一位緋聞女友,歌后蘇曼芫約會時,酒后駕車,超速行駛,將一個女高中生撞成重傷。這個女高中生高位截癱,從此要坐在輪椅上度過一生。 網絡上關于這件事的消息挺多的,網友對林可也是各種口誅筆伐。 大部分人都義憤填膺地叫著讓林可這害群之馬滾出大華國,不要再禍害人民群眾。 而蘇曼芫的粉絲也對林可冷嘲熱諷,覺得林可拖累了蘇曼芫,說林可給蘇曼芫提鞋都不配,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而從那件事之后,林可就徹底銷聲匿跡了,再也沒有出現在公眾視野里。 杜采歌搜索了一下這件事情的始末,可以肯定林可并不是去坐牢了,那個年代,酒駕還沒有入刑。 而且有報道記載,林可的認錯、賠償態度良好,傾家蕩產,賠給了那個受傷女高中生家庭幾千萬,獲得了對方的諒解,所以沒有對林可進行刑事處罰。 查了一個多小時,杜采歌才疲憊地關掉瀏覽器,揉揉眼睛。 這林可究竟是何方神圣?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