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每次商演,姜佑曦演唱杜采歌寫的歌的時間,就算是20分鐘。 一年40次,就是800分鐘。 800分鐘乘以1000元,這就是80萬。 所以,一年到頭,姜佑曦辛辛苦苦跑50場商演(假如有人請他商演),大頭都被公司賺了,然后杜采歌還要吸血。 他自己只能拿到280萬(還要扣稅),杜采歌要分走150(80+72)萬左右,其余的都被公司和程明明賺走。 歸根結底,如果姜佑曦答案應了這苛刻的條件,他努力唱歌,就是在給杜采歌賺錢了。 當然,事情不能這么孤立地看。 如果不能出名的話,他根本就沒有商演,280萬也是拿不到的。 而出名以后,雖然專輯的銷售、彩鈴的銷售甚至商演都要將很大一部分給杜采歌。 但他接的廣告代言,大部分錢都是落進自己腰包的。 如果他不出名,哪來的廣告代言? 一個歌手,要用優質的歌曲來打榜,提升咖位。 用各種商演,各種綜藝,來穩定人氣。 最后,靠廣告代言來恰飯。 至于歌曲本身賺不賺錢,那并不重要。 杜采歌想了想,大概也就明白了。 其實地球上,也差不多就這么回事。 那些演員也是這樣的。 要好電影來提升咖位,綜藝來維持人氣,接廣告代言恰飯,和歌手沒太大區別。 想通了這一點后,看著姜佑曦和程明明期待抱大腿的眼神,杜采歌微微一笑:“那大體上就這樣定下來吧,具體的細節,你們去擬份合同。我看著還行的話,就簽了吧。” 他提出這么苛刻的條件,并不是為了趴在小姜身上吸血。這5首歌,只是個考驗。 如果合作愉快,未來他自然會給小姜更多好歌,給出更寬松的條件,真正實現共贏。 不知道小姜是否能經得起考驗? 姜佑曦大大咧咧地說:“哥你放心,這流程走起來很快的。你要快點寫歌了!” 杜采歌說:“歌已經有了。” 姜佑曦倒不疑有他。 以杜采歌巔峰時表現出來的創造力,一年可以寫出幾十首經典歌曲。 而算算時間,從2002年9月的攝影丑聞事件到現在,這位大咖已經沉寂了5年半時間。 說他在這5年半里攢了一些好歌,姜佑曦是絕對信的。 “那就以茶代酒,預祝我們合作愉快了。”姜佑曦舉杯。 杜采歌和程明明都舉杯和他碰了碰。 “你這段時間就要進入狀態了,我缺錢花,所以你要趕緊把專輯做出來賺錢,知道么?”杜采歌交代道。 說到這里,杜采歌又想起那兩個自稱華宇娛樂工作人員的家伙,在mira酒吧找到自己,想請自己給一個名為“小謝”的歌手寫歌。 或許該給對方一個答復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