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劍來》的影視版權已經跟婉星娛樂公司達成合作協(xié)議了。” 于情于理,自己作品影視版權與其他公司達成合作協(xié)議,李淳罡還是把這事跟納豆那邊簡單交代了一遍,免得往后龍騰不知道《劍來》的影視版權已經不在他手上,鬧出來烏龍就不好了。 本來嘛...... 他在跟納豆這邊交代了一聲之后就沒繼續(xù)關注了,結果第二天,龍騰作者后臺還有首頁公告頁面上,都出現(xiàn)了這么一條嶄新的公告: “《劍來》即將進行影視改編” “近日,我司與婉星娛樂有限公司對于《劍來》一書的影視版權,成功達成合作協(xié)議。《劍來》的作者至淳至罡對編輯、龍騰平臺、以及無數(shù)默默支持他的讀者們表示衷心的感謝,正因為有這些人的默默付出,才成就了今天的至淳至罡……” 此公告一出,頓時引起廣泛的嘩然。 無數(shù)人為之目瞪口呆,第一反應就是使勁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現(xiàn)了幻覺? 這龍騰的公告確定沒有搞錯,是《劍來》而不是《雪中悍刀行》? 如果不是他們的記憶出現(xiàn)絮亂的話,那書不是才剛寫不到五萬字么?這就把影視版權賣出去了?還有就是這個婉星娛樂公司又是哪里來的大公司,怎么在此之前連一點風聲都沒有收到就悄然達成合作了呢? 小朋友你是否有很多問號...... 對于絕大多數(shù)不明真相的人來說這事情突然得讓他們有點難以反應過來,就像是困擾著的重重迷霧。 一眾大小撲街作者大張的嘴巴差不多都能塞下一個蘋果了,真讓人嫉妒得原地裂開,這年頭誰還不知道影視版權最值錢也是最為搶手的,但凡賣出去一份,頂?shù)蒙虾脦啄晷列量嗫嗲谇诿忝愦a字的。 大神級別作者就更不用說了,動輒數(shù)百上千萬的版權費,前提是要能夠賣出去,當然只要不是那種太過于冷門毫無改編價值的小說,以目前國內的形勢來看都是不愁賣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