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正所謂:一事不勞二主。 最初《魔戒》正是由湯普森從遙遠的東方明珠上海帶到了蘭登書屋總部來,而能夠坐上副總裁這個位置的凱特琳自然很清楚作為領導跑去搶手下員工功勞這種事情是最要不得的。 適當的放權給手下,才是正確的御下之道。 “湯普森,接下來跟對方進行談判合作的任務就交給你了,佩吉會配合你的。” 佩吉作為凱特琳的貼身秘書,明面上說是配合湯普森,實際上更像是作為凱特琳的代表參與到這場談判之中來,而且有她的存在,真要是遇到了湯普森沒辦法做主拿主意的情況,也能夠第一時間通知到凱特琳,正可謂是一舉兩得。 而且不同于其他的出版公司。 蘭登書屋在內自有一整套十分成熟的合作方案,對應不同的作者對象會有不同的預案,而這些預案之中基本上都標注好有商量余地的地方,例如簽字費、版稅分成比例、出版地區等…… 越是在全球有名氣的作家,在對應的預案上可商量余地就會越多!像是李淳罡這種排除在華國本土之外,全球其余地區幾乎毫無名氣的新作家合作,一般來說蘭登書屋是連合作談判這個環節都沒有的,就是給對方聯系郵箱發過去一份標準合作合約,愿意合作出版的便自行打印出來簽訂完成之后郵寄回蘭登書屋總部,然后等待漫長的出版排期。 簡單來說就是:你愛簽不簽,我們蘭登書屋也不差你這一本半本的作品出版。 聽起來就跟國內龍騰中文網跟萌新作者簽約時完全是同一個模式,合約發給作者,簽不簽約隨作者喜歡。 只不過龍騰簽約的話至少還有一個簽約編輯跟進,簽約完成了還有責編繼續負責,這要是蘭登書屋你可就別想有如此好的待遇了,等真正出版的時候能告知一聲就不錯了。 但是—— 凡事無絕對! 李淳罡這個對于全球作者來說還是活脫脫萌新一枚的家伙來說,就是來打破常規的。如果蘭登書屋打算用對待一般新手出版作者的合約來應付自己的話,那么他還不如干脆等董思成那邊擴張海外版圖之后再徐徐圖之。 談判有時候就跟兩軍對壘一樣,不外兵對兵、將對將如是。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