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想到這顧瀾之的心里就憋屈。 這是他曾經從未有過的情緒。 他以為在這段你追我逃的過程中他終究是輸了,沒想到譚央那天突然給他打了電話問他,“想結婚嗎?” 他想,他想擁有她的后半生。 他迫切的想與她結婚。 他拿著證件匆匆的趕到愛爾蘭,在婚姻登記處看見那個小孩,大冷天的她只穿著一件白色的紗裙,長發飄飄的煞是好看!! 而他對她向來著迷! 他走近喊著,“小孩。” 他大她十四歲,好幾個鴻溝。 其實不怪他大,只怪她太小。 小到讓年輕的他覺得自己老了。 譚央偏過腦袋,在寒風中低低的喊了聲大叔,這句大叔讓顧瀾之瞬間紅了眼眶。 他很抱歉他出生的太早。 很抱歉未讓她對他心甘情愿。 譚央笑的純粹道:“我想嫁給你。” 我想嫁給你…… 這是他此生聽過的最好聽的話。 他揚唇,笑的真心道:“嗯。” 簽字的時候有人問他們簽多少年,他還未說話,譚央主動的說道:“那就暫且100年吧。” 暫且100年吧…… 這個小孩總是能在無意間撩動他的心。 顧瀾之打住在愛爾蘭的記憶,回應著等著他答案的小孩道:“嗯,與你領結婚證自然是因為愛你才娶你,不然我何苦要為難自己?” 到他這個年齡一切不過是從心。 “顧瀾之,我應該是喜歡你的。” 這是譚央第一次對他表達喜歡。 雖然是如此的含蓄以及不確定。 顧瀾之握著方向盤的雙手緊了緊,突然愉悅的笑出聲道:“小孩,謝謝你的選擇。” 謝謝她終究選擇了他。 在他三十三歲的生日之前結束了他的單身,更謝謝她愿意完成他的心之所向。 只是那時的顧瀾之仍舊不了解譚央。 他從未主動的去調查過她。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