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但是也正是因為這份遺囑,讓原主丟了性命。 夏宇對于汪菲菲所立下的遺囑相當的不滿意,他覺得自己才是理應要拿到百分之七十遺產的那個人。 他的女兒最多只配拿到百分之三十。 夏宇便以父親的身份,讓原主把那百分之七十的遺產交出來。 原主自然不同意交,雖然那是自己的親生父親,但是原主也知道他父親是個什么德行的人。 可夏宇哪里是善罷甘休的人,為了錢,別說是親生女兒,就算是親生老爹,他也沒有任何情面可講。 夏宇為了讓原主能夠交出百分之七十的遺產,拿走原主所有身份證明,不給她一分錢把她從a市市中心丟到了郊區。 并且交給了一個專門壓榨‘廉價勞動力’的黑心商人手里。 夏宇給了原主選擇,只要原主乖乖的交出汪菲菲那百分之七十的遺產,她就可以繼續回到夏家當她的小公主。 畢竟,汪菲菲那百分之三十的遺產也足夠原主花一輩子了。 如果是正常的情況下,按照原主的性格應該會妥協才對。 但是,原主只要是想到她的未婚夫陳曉天和夏楠楠兩個人做出那種事,她就沒辦法讓自己和夏楠楠能夠同處在一片屋檐下。 最終,原主沒有妥協。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