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難道暴打頓楊楨,這件事就算解決了嗎? nonono! 這件事在林謙心里,已經很難善了。 不僅楊楨要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就連gravity club酒吧,林謙認為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從事發后,gravity club酒吧處處維護楊楨、縱容楊楨的行為,林謙遷怒于gravity club酒吧,一點都不算冤枉它。 李曉曉在林謙心里的地位,可以說是除了他的父母家人以及女人外,地位最高的摯友之一,甚至連霍正鑫和徐天都無法與李曉曉相提并論。 如今李曉曉受到了這么大的委屈,林謙豈會這么輕易的放過楊楨、放過gravity club酒吧? 自然是不可能的! 林謙就是這樣護短的人,當別人講理的時候,林謙很愿意和別人講理,但當別人不講理耍橫的時候,那林謙自然沒必要再和別人講道理。 就在林謙接受筆錄詢問的時候,胡大偉那面此時不由得焦頭爛額了起來。 “胡警官,關于事情的整個經過我都已經了解了,我想您很清楚,整個事件從始至終缺少最關鍵的證據,從已有的證據來看,我們林總始終在自衛,我認為我們林總在整個事件中,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我們保留對楊楨先生意圖傷害我們林總的追責權利。” 聽著林謙律師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胡大偉幾次想張口辯駁,但是卻根本不知該如何辯駁。 因為他很清楚,對方說的就是事實。 在這樣簡單的傷害案件中,物證是最關鍵的環節,而在那樣漆黑的環境里,唯一能證明是誰毆打了楊楨的物證,就是酒吧的監控。 結果恰好在那段時間里,監控失靈了,最重要的物證缺失,他們根本無法給出確定的結論。 同時在那段漆黑的場合里,離林謙和楊楨近的,要么是雙方的同學朋友,要么是下屬員工,這種關系的證詞根本無法成為有效證詞。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