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一襟斜陽金暉,籠在筠州府衙的青瓦上。 邵清與段正嚴立于門外梨樹下,等蘇轍出來。 “趙兄,依著大宋律令,那鄉(xiāng)中的耆長父女,會被如何處置?”段正嚴問道。 邵清凝神思憶一番,沉吟道:“我只是杏林中人,于刑名之事不甚了然。不過久居京中,倒是常聽公家宣諭,大宋刑統(tǒng),篤守的乃是‘立法之制嚴,用法之情恕’,朝廷的刑部設有‘減等處’,除非謀反、大逆、子孫謀殺長輩、妻妾殺父、奴婢殺家主、故殺人命、嘯聚山林為盜寇,余下的罪行,若在地的主官上奏陳情,或可減等。若被定為公罪,甚至可以銅相贖。” 段正嚴嘆口氣,目中露了憫恤之色:“那耆長與他女兒,實在是好人,倘使真能罰銅贖罪,免于重刑,小弟愿為他們出錢。” 邵清聽他說得坦誠,看他一眼道:“和譽年紀不大,俠義之氣不小。” 段正嚴聞言,拱手自謙一回,繼而略帶分辯之意道:“趙兄,其實,小弟再有三年,就弱冠了,當真早過了懵懂之年。” 邵清笑笑,道:“比愚兄,還是小上許多吶。” 這一路行來,段正嚴自從在邵清和姚歡面前亮明身份后,對著邵清,仍是一口一個“小弟”,不僅說得順溜,還誠意滿滿。 邵清遂也不再與他虛禮,“兄”來“兄”去的自稱,亦是張口就來。 目下,雖然姚歡按著三人的商量,先行回客棧準備晚膳,段正嚴得以與邵清獨處。但有關他二人是否真是兄妹關系的疑惑,段正嚴還是不好直剌剌地表露。 恰好聽到邵清說起年長年幼之事,段正嚴登時覺得抓到一個話頭。 “趙兄那日說起,女子應與年長自己幾歲的男子結為眷屬,才能得到疼愛。小弟其實,對趙兄此番議論,有些不以為然。家父就比家母小三歲,如今雖為一國之主,在內(nèi)廷對家母仍是言聽計從。對了,家父還給家母寫過一篇《贊妻文》……” 段正嚴清了清嗓子,開始朗誦父親段正淳那篇傳遍蒼山洱海的名作: “國有巾幗,家有嬌妻。 夫不如妻,亦大好事。 妻叫東走莫朝西,妻叫往西便往西。 朝東甜言蜜語,朝西比武賽詩。 為夫區(qū)區(qū)蒺藜才,難與吾妻比高低。” 邵清聽了,初時愣怔,很快露出忍俊不禁的笑容。 段正嚴也笑,是那種爽快的帶著自嘲赧色的笑。 “趙兄,我大理國的詩詞文章,咳,自然比不得大宋的俊聲雅意。阿父堂堂國君,所作漢詩,與此番我來中原聽到的童子歌,好像……差不多。” 邵清道:“和譽莫誤會,愚兄只是聽到蒺藜二字,不免覺得有趣。由來只聽婦人自謙蒲柳之姿,還第一次聽到男子以蒺藜自比。令尊段國主,果然是性情中人。” 段正嚴道:“是啊,羊苴咩城(宋時大理國都城,即今云南大理)的世家貴人子弟們,聽到此詩,竊議者有之,譏諷者更有之。都說我阿父能寫出這般詩句,乃因我母親是高升泰的妹子,阿父懾于高家積威。但只有我和弟弟們曉得,阿父既非懼內(nèi),更非懼外,他就是與母親情誼甚篤,才直抒胸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