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周經理立刻得意地說,“哪呀?她設計方面技術好,比孫林強多了,孫林都是靠邪門歪道坑蒙拐騙簽到客戶,客戶說什么她都答應,之后在從貓膩里賺錢,江東西不一樣啊。 她的設計是實打實的好,貪小便宜的客戶不跟她簽,但她簽到的客戶都是有檔次的,有錢的人,她要是肯跟我合作,咱倆一年少說賺到五六十萬以上。 我跟孫林這小破設計師,一年還能賺到三十萬呢,上次江東西那一單沒讓我做,我心里疼得很啊,八百萬的單啊,十年九不遇能遇到一次啊。 結果她不肯做就算了,我都做好的地磚,她還非逼著我拆了重新換好的,你說我能不生氣?能不憋屈嗎?” “是,我能理解你!”我的態度很好。 剛才踹了我那幾下,周經理確實已經消了不少氣,而我心甘情愿被他踹,代表了我來求和的誠意,所以現在周經理滿腦子都是想錢的事。 他想了一會兒說,“這樣吧,我也是求財的,我也不想把事情鬧大,只要江東西肯補償我三十萬,我就說出這事跟她沒關系,我都是跟孫林合作的真相,但前提是,你們得先給我賬號打十五萬代表你們的誠意”。 我立刻說,“行,我這就回去跟她說,我會努力說服她的”。 “那就這么說定了!” 我們兩人談好之后,我便走出了周經理的出租屋。 上了出租車,我把自己身上的領帶夾拿了下來,然后,在上面操作了一番,便有一大段的錄像帶聲音被傳到了我的手機上。 加上之前我從江東西手機上偷偷轉到我郵箱里的錄音,一共兩段,我沒做任何改動,完完整整一起發給了一個事先聯系好的媒體大咖,這是一個更大更有說服力的媒體大咖官博。 我沒有選擇先報警有幾個原因。 第一,就算之前周經理剪輯過的錄音被查證了出來,證據不夠充足,說服力度不夠,吃瓜群眾也不一定會相信。 第二,就算警察介入了,沒有別人起訴周經理,他也最多算是做個假證,沒多大罪名。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我用領帶夾式針孔攝像頭偷拍了周經理,這屬于法律條文里不合法行為,因此,有不予作為證據的風險。 因此,我決定先直接曝光,既然事情已經大了,那就讓事情再大一點,等曝光的差不多了,警察自然會介入,到時候,證據都攤開了,也就不得不作為證據了,至少大眾會有一個導向,還江東西清白。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