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溫靜姝的眸子里,有亮光一閃而過。然后她垂眸,指甲摳著指腹,“為什么不呢?” “因為,”邱歌撓了一下額前的碎發,于情感一途他也不過是個萌新,以前懵懂地喜歡奈莎,總想保護她,但也就止于此了。他糾結半天,擠出一句話,“太子爺說的對,女神住到家,靈感比較多發。” 這些日子,雖然溫靜姝住在邱歌的公寓里,但邱歌待她如上賓,彬彬有禮。從未在晚上去過,白日去的時候也是提前打招呼,或送一些日常用品,或是送飯,坐了一會就走。 “我雖然喜歡你家的裝修風格,可到底也不是自己家,哪有一直叨擾的道理?” “沒……沒關系,你就當成自己家,盡管叨擾。”說到最后兩個字,邱歌的聲音就像蚊子似的。 自己家啊?溫靜姝余光打量著邱歌,這個能把海豚音飚上天籟的大男生,紅著的臉像一顆小蘋果。“你看啊,我住進你那里半個多月,也就見了幾次,前后加起來也不過兩個小時。這就能產生靈感了?如果繆斯存在于腦海中、記憶里,那和我住在哪里又有什么關系呢?而且,我也不想喧賓奪主。” “啊?”說的好有道理,邱歌張了張嘴,想說什么,最后笨拙地說,“多見見就有靈感了,我是怕打擾你。” 兩個人撐著一把傘走在宋莊藝術村的路上,溫靜姝見他淋了雨,就把傘柄往他那邊移,一陣秋風吹來,要把傘卦歪了,邱歌抬起另一手去握傘,正好觸碰到了溫靜姝的手。比手還燙的是一顆跳動的心,邱歌連忙說道:“抱歉,我……” “你,靠近一點,淋到雨了。” “哎。”邱歌答應地很歡快。他靠近了一點,胸膛快要挨上她的后背了,好溫暖。 “你,回來住吧,反正還有一個臥室。”溫靜姝又補了一句。 邱歌沒有馬上答應,因為有點受寵若驚,“那你,不走了?” 溫靜姝莞爾一笑,回頭,“當然要回了。我總不能剛剛認識一個大男孩就住到他家去呀。如果你不介意,房間……給我留著,我偶爾去轉轉,聽你彈吉他。”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