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巴頌怔了一下,“吃菜的那種嗎?” “……不是啦!他是個人!我給他取的名字叫大毛蟲!” 這智商,真讓人著急!真不知道親爹為什么會把他留在身邊當保鏢。 “大毛蟲是誰?”巴頌又問。 “就是叢剛啦!你怎么這么笨呢!” “……”自己很笨么?誰會想到自己的oss竟然有這么一個大毛蟲的綽號呢! “快帶我去找他了!”小家伙厲聲催促道。 “哦,好!” 巴頌想也沒想,就將越野車啟動,快駛離了白公館。 可越野車開到半路,巴頌突然機警意識到:自己這不是在犯傻么? 竟然主動的在帶這個小東西去找oss叢剛?豈不是明顯在告訴別人:他跟叢剛是一伙的么? 雖說他覺得封行朗應該已經猜測出了他的身份,但只要封行朗不戳穿,必要的身份掩飾工作還是要做的啊! 要是冷不丁將這個孩子帶去oss面前,自己豈不是在作死么? “那個……你找叢剛干什么?”巴頌試探的詢問一聲。 “有急事!很重要的急事!”小家伙不耐煩的嚷嚷。 “那你知道叢剛住在哪里么?”巴頌又問。 “我哪里會知道!” 小家伙瞪向巴頌,“難道你不知道嗎?” “我怎么會知道?我跟他又不熟!” 巴頌連忙跟叢剛撇清關系。雖說只是面對一個才6歲的小孩子。 “天呢,你怎么跟我親爹混的?!” 小家伙嗤之以鼻的直哼哼,“連我親爹最得力的幫手你都不知道住在哪里?” “叢剛是你親爹最得力的幫手?這個我還真不知道!” 巴頌唏噓一聲。這熊孩子也不比他親爹好伺候。 “那大毛蟲的手機號碼你總應該知道的吧?”小家伙哼聲問。 “……也不知道。” 巴頌見小家伙找叢剛找得急,便又再問一聲,“你找叢剛究竟有什么事兒?” “很重要的事了!說了你也不懂!” 小家伙惱火的瞪了巴頌一眼,“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啊!太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