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趙浮生想的很好,但事實證明,現實往往比小說和影視劇更加狗血。 通過趙爸的關系,趙浮生打聽到了事實的真相,卻目瞪口呆。 王振真的傷了人,而且還是奔著想要殺了那女人的想法去的,但那女的命大,并沒有死,所以他算是殺人未遂。 而這件事的理由,更讓人啼笑皆非。 那女生從來都沒喜歡過王振,甚至于,在和王振交往的時候,她一直都有一個男朋友,每次王振離開之后,她就會和那男生見面。 那男生并不是學生,而是學校附近的混混,在發現王振手里有不少錢之后,兩個人合伙開始從王振那套錢。 理由無非是買東西或者家里父母生病之類的借口,王振開始并沒有懷疑,斷斷續續給女孩拿了三萬塊錢,后來甚至還以要和趙浮生合伙做生意為理由,從父母那邊要了五萬塊錢,都給了那個女生。 結果,就在某一天王振說要回宿舍,結果走出去沒多遠發現自己忘帶手機,反身回去拿手機的時候,赫然聽到了女生給那混混打電話的聲音。 很多時候,我們對于某些事,其實就是一葉障目不見泰山,被表面的東西所迷惑,所以一旦想通了,就會瞬間通達。 就好像王振,之前一直沒想太多,結果當他聽到那女生打電話之后,腦子里那些平時被忽略的細節,一下子就清晰了,瞬間就腦補出了整件事的始末。 然后,王振不動聲色的觀察了那女生兩天,在某天她和那混混見面的時候,王振帶著刀跟在了后面。 當兩個人看到王振的一瞬間,全都傻眼了,那混混把女生推向王振,轉身就跑,王振刺了那女生兩刀之后,也從憤怒當中清醒過來,叫了救護車,自己去了派出所自首。 警察出現在宿舍兩天之后,王振的父母趕到了寧海。 趙浮生沒有見到他們,趁著幾個人去上課,王振的父母在學院領導的陪同下,收拾了他的東西,就匆匆離開了。 一直到一個星期之后,王振被批捕的消息傳來,趙浮生等人才有機會在看守所里面見到了他。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