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梁景玉和吳思捷的問題,其實說白了,就是兩種思維模式的碰撞。 兩個人都屬于高學歷人才,這一點毋庸置疑。 但問題在于。 梁景玉是學院,正兒八經的科班畢業。 說白了,他的管理方式,思維模式,很多時候,都是那種傳統的商業化套路。在他看來,一家企業想要健康的發展下去,最重要的就是要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 說白了,在梁景玉的思維當中,有些東西是不能輕易改變的。 但吳思捷不一樣。 他是留學派,之后被趙浮生收在身邊,追隨趙浮生很久。 雖然不是工商管理專業的學生,但吳思捷這個人,卻學會了趙浮生身上的某些東西,喜歡劍走偏鋒,嘗試不同的項目。 那么問題來了。 韓星投資,要走什么樣的道路? “董事長,你覺得韓國那邊的話,做金融業務如何?” 吳思捷對趙浮生開口問道。 “金融?” 趙浮生眉頭皺了皺:“你們打算做股票期貨?我不是說過么,不要碰那個。” “不不不,我們說的是高利貸。” 吳思捷連忙搖頭,對趙浮生解釋道:“韓國的放貸業務是合法的,所以我之前在考慮,是不是可以把我們韓星投資的一部分現金業務,擴展一下……” “啊?” 這下子,趙浮生都愣住了。 緊接著,吳思捷就從包里拿出一沓資料來,遞給趙浮生:“您看看吧,董事長,這是我查到的一些資料。” 趙浮生點點頭,從他手中接過那些資料,看了起來。 看著資料,他這才知道,在韓國,金融產業,尤其是高利貸產業,居然真的是合法的。 當然,他們也有規定:任何人不得在沒有登記為高利貸業者的情況下放貸,違者根據《高利貸法》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五千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換句話說,只要登記為高利貸業者的話可以在韓國放貸賺錢。 根據《高利貸法》規定,希望從事放貸中介業的人到管轄地區的特別市長、廣域市長、特別自治市長、道知事、特別自治道知事那里登記高利貸業務即可。 雖然高利貸業者的資格很容易申請登記,但這并不意味著隨便放高利貸賺錢。 按照法律規定,向個人或中小企業放高利貸時,適用的年利息不能超過百分之三十,要是簽訂了合同的話,超出法定利息范圍的利息金額視為無效。 而且收取的利息要是超過法定利息的話,根據《高利貸法》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三千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高利貸業者在收款的過程中對借款人非法拘禁時,處以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要是在拘禁的過程中,用武器或多人威脅借款人的話還會加重處罰。 在拘禁過程中要是致借款人受傷或死亡的話,致傷最低處以一年有期徒刑,致死最低處以三年有期徒刑。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