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自號為神,實則只不過是冥界的某個割據一方的老怪物罷了,連冥王都不如,比他強的存在,比比皆是。 面對普通生靈,他可以高高在上,以神自居。 但自己的事自己還不清楚嗎? 他充其量只是一個領悟了死亡法則的強者罷了,在冥界有一塊地盤的山大王,與正統的冥王尚且不在一個層次,更遑論那些高高在上的仙神。 眼前這個女人,那縹緲出塵的氣質與難掩的神圣氣息,很明顯,必然是仙神一流。 正統的神仙,和他這樣的小毛神,甚至可以說是鬼物,完全不在一個層次。 “獻出本源,湮滅法則,可饒你一命!” 那神秘女子絲毫沒將死神放在眼里,幽幽的吐出一句話。 “閣下當真要如此?” 死神大怒,但終究隱忍了下去,沒有發作。 沒了本源,就像是修仙者沒了金丹,直接變成廢人。 湮滅法則,作為最強的手段神通,一旦他所領悟的死亡法則被湮滅掉,那他最大的本錢沒了,即便不死,也必然泯然眾人。 作為高高在上的死神習慣了,一招淪落為普通的鬼物,從支配變成了被支配,如此落差,誰能抵得住? “否則,死!” 簡單的三個字,卻是殺機盡顯。 “哈哈哈哈哈……好好好!”死神狂笑不已,“既然閣下如此咄咄逼人,那就手底下見真章吧!” 死神縱然只是毛神,但到底也是領悟了法則的存在,又是稱霸一方許久的人物,自然養成了些許氣質。 若是普通的條件,倒也罷了,認栽便是,在冥界那個黑暗無比的地方,明哲保身裝孫子,不算丟臉。 然而。 眼前這個女人開口就是要徹底廢了他,若是真的按照她所言的做了,那將永無翻身之日,這種條件,怎能答應? 兔子急了還咬人。 更何況死神這種奸詐狡猾,又暴戾兇狠的存在。 到底來說,沒有戰斗過,誰也不知道鹿死誰手。 對于這個突然出現的女人,對她的認知,也僅限于第六感的瘋狂提示,以及那氣息的揣測。 或許不太可能,但萬一呢? 萬一這女人只是一個樣子貨,那他被這種麻瓜給唬住了,從而自殘以入萬劫不復之地,豈不是蠢到沒邊了? 再說。 現在的他只不過是一縷意志罷了,縱然真靈意志損失,會大大的損壞自身,需要長時間的療養,耗費不少的靈藥才能恢復,但對比沒了本源,法則湮滅,這點問題就不算是問題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