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和其他國家不同的是,全英格蘭的差佬只效忠菲利普,并不完全受內閣管理。 他們自己內部有三位分權的管理體系,在很多內部事情上首‘項’都沒權干預。 也就是說,李長亨要是和倫敦警察總部的高層,說了葛栢、華萊士這些人的壞話,雖然明著辭退不可能。 但暗著把他們調回英格蘭,然后踢去檔案室之類的部門,坐冷板凳還是沒問題的。 聽著一群比自己最少大10歲的鬼佬,不要臉的奉承,李長亨很是謙虛的和華萊士、葛栢這些人客套后,心里不由想著,既然都邀請顏同去倫敦了。 一個是趕,一群也是趕。 在貝爾-伯克的叔叔邁理浩爵士來香料港,然后成立廉署之前,這群人的用處還是很大的。 而且真說起來,所謂的英格蘭人反貪巫,也就是那么回事。 未來的葛栢可不是最大的那一個,甚至還只是九龍差佬系統的老二,華萊士這個灣仔的頭頭就沒聽說他出事。 雷洛、顏同、藍江之類的探長同樣不是最大的那幾個。 至少就有個叫陳志超的家伙,就一點事都沒有的安穩度過廉署的調查。 想到這伙人葛栢、雷洛等人完全是因為名聲在外,才被死盯著不放,李長亨立馬覺得投資香料港的地產,最好還是用離岸島的公司為主。 然后以避稅公司的名義,把這些地產項目的建設,授權給李長亨的公司。 僅僅是基建,能賺的錢只有10%到15%,還是能說的過去的。 然后再把項目分包給香料港的建筑公司,那么本來就必須交給這些公司的基建,又能讓李長亨明面上的公司,再次壓縮利潤空間,盡最大可能少交稅給米國佬。 而且還讓米國稅務毫無辦法。 就像今年四月份,米國規定的前一年中的稅務審核最低期限之前一樣。 李長亨個人資產和持有的在倫敦注冊henry-li公司,在聘請的倫敦專業的稅務的律師行,和米國稅務部門退休資深稅務人員,充當顧問的米國稅務律師行進行審核過后。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