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京城四大花樓之一,春香樓。 華燈初上,臨近春節(jié)的春香樓,仍舊是人來人往,好不熱鬧。 京城花樓大大小小上百家,最出名的就是春香樓、朱雀樓、飄飛閣和柔水閣。 實際上春香樓隱隱約約是排在第一位的。 因為它規(guī)模最大、位置最好、姑娘最多、服務最多樣化。 柳銘淇早就聽柳銘璟說了這里非常有意思,不過他卻沒有來過。 他又不來玩姑娘,頻頻來花樓豈不是很尷尬? 來花樓卻不辦事兒的話,人家還會說你不行。 本身就有不少人在暗地里嘲笑柳銘淇,都十七八歲了,還沒有姬妾們,是不是就是男人的功能有障礙,沒辦法上陣? 為此裕王妃彪悍的在外面和那些長舌婦吵了好幾次,不過回來她都沒有跟柳銘淇提起,怕刺激了他的心靈。 這些話都是柳銘璟轉(zhuǎn)告給柳銘淇的。 柳銘淇自己并不怎么在意。 有朱雀樓夢心兒這么一個可以聊天解悶,還能給他跳舞看的紅顏知己,已經(jīng)足夠了。 不過今天柳銘淇還是過來了,悄悄的過來,包了一個小閣樓,坐在二樓慢慢的等候。 沒多久,外面便響起了聲音。 敲門聲響起之處,一個穿著便服的二十多歲男子,一臉疑惑的走了進來。 他雖然穿著大康的服飾,可從走路的方式小心翼翼,一看就曉得是外族人。 男子長得臉有些方,眼睛小,單眼皮,如果是現(xiàn)代人見到了,當然知道這是典型的高麗人長相。 “您是……” 待到外面的樊山把門關上,男子疑惑的看著柳銘淇和他背后的大柱,很是不解。 他不知道為什么這邊的老板會讓他跟著那個矮小男子過來,更不知道為什么搞得這么神神秘秘的,明明他出了預約的房間,都有一個身型衣服和他差不多的男子走了進去。 遠遠的回頭一瞧,他都以為二樓那個有點模糊的身影是自己。 男子本來有點擔心,可他不相信在他們知道自己身份的情況下,還敢做出喪心病狂的事情,再加上有些好奇,所以他來到了這里。 看到房間里只是一個少年,以及他的保鏢,男子還有點失望。 不過他很快就不失望了。 因為柳銘淇站起來伸出手來,跟他打招呼:“李二公子,本王大康德王柳銘淇,有禮了!” 這便是天朝大國的底氣。 就連室韋的王爺,在面對大康貴族的時候,都只能自稱“小王”,而柳銘淇這個大康的親王,直接稱呼的是“本王”,兩者的感覺完全不一樣。 男子聽到之后果然眼睛一亮,“德王殿下?” “對,是我!” 柳銘淇握了握他的手,再抬手道:“來,這邊坐?!? 男子有些局促的坐下,卻沒有懷疑柳銘淇的身份。 能在這個春香樓指揮老板做事情的,只能是大康的權力人士。 而在這里冒充大康親王,可是極大的罪過,被人揭發(fā)的話,不但冒充的人要倒大霉,春香樓也得關閉。 因此春香樓老板絕對不可能陪著騙子發(fā)瘋。 只是他不知道,為什么柳銘淇會這么神神秘秘的找上他。 柳銘淇看著拘束又有些靦腆的年輕人,心中不覺冷冷的一笑。 這個人叫做李瑜,是室韋的百濟大臣李如玄的二兒子。 百濟大臣,顧名思義便是掌管著遼東旁邊那個百濟半島權柄的大臣。 室韋早在三十年之前,便已經(jīng)徹底獲得了室韋的控制權,將原本室韋的皇室全部屠戮一空,連一系列的王公貴族大臣都殺了個干干凈凈。 然后經(jīng)過一二十年的同化之后,百濟半島已經(jīng)慢慢的安穩(wěn)了下來,這一任的百濟大臣李如玄還是一個祖籍在百濟的人。 不過這個情況還有點特殊。 李如玄生活在室韋,做官也是在室韋,不過他管理室韋卻并不直接前往百濟,而是大部分時間在室韋遙控辦公。 一年他就只去百濟兩個月,半年一個月,集中處理一些事務。 這明顯便是室韋為了控制他,造成百濟的一些分裂狀況。 根據(jù)繡衣衛(wèi)的情報,李如玄對室韋忠心耿耿,擔當百濟大臣八年以來,殺了上百個慫恿他回到百濟、自立為王的人。 然后他在百濟,也抓捕處死了數(shù)千個密謀反叛,驅(qū)逐室韋的百濟人。 而且李如玄還不只一次的上奏,請求免掉自己的百濟大臣一職,重新在室韋的四京之地當一個小官就可以,從而遠離百濟,也就不可能有什么閑言蜚語了。 但室韋皇帝拒絕了他,仍舊讓他擔當百濟大臣。 這一個事情,被室韋的高層大肆宣揚,樹立起來了一個忠貞為君的典范。 連帶著在百濟被人罵得狗血淋頭、祖墳都被刨了的李如玄,也成為了一個名揚海外的忠臣干將。 如此故事,許多的大康文人聽到了,都不覺感慨,贊揚李如玄的自古忠孝不能兩全,卻甘心為君奉獻一切的精神。 可柳銘淇聽到的第一天,就完全不相信這事兒。 這個世界的人是不知道的,在我國春秋時期,一個國君為了報仇,連敵人國君的屎尿都要去嘗一下,表示恭敬的。 但結(jié)果是怎么樣? 他回到國內(nèi)之后,臥薪嘗膽,一口氣最后把那個國家給滅了,還把那個國君的尸骨挖出來鞭打泄憤,稱霸東南。 然后還有更重要的一點。 百濟半島不就是另一個世界棒子們的地盤嗎? 雖然有南北之分,但他們的性格和骨子里的那些東西,都變不了! 這個地方出來的人,天生就有陰謀家的潛質(zhì),而且民族自尊心極其強烈,絕對不可能甘于成為別人統(tǒng)治的奴隸。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