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十二年前。 故家發生一起入室搶劫案。 故父故母被綁匪挾持,人生安全受到威脅。 是故忬忬的親生父親。 作為故家司機的李海。 在危險之際。 犧牲自己,救了生命垂危的故父。 因為李海的舍己為人。 成功給警方提供了時間。 故父也才得以脫離虎口,化險為夷。 后來,懷著一顆感恩的心。 故父故母便想著彌補李海家人。 但李海沒有什么家人。 就只有一個七歲大的女兒。 叫李忬忬。 故父故母不忍心看到年紀幼小的李忬忬,在失去爸爸之后。 還要面臨被送去孤兒院的命運。 所以就做了一個決定。 把李忬忬領回故家。 過繼在二兒子名下。 改名故忬忬。 給她等同于故家千金的一切待遇。 不過也提前簽了協議。 故家負責將故忬忬養到十八歲。 這十二年間的一切費用,故家全權承擔。 等故忬忬十八歲,她就可以離開故家。 故家也不用在對她負責。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