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審結-《皇兄何故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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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殿之中,羅通也被噎的說不出話來。
誠如王文所說,有了這份鑒定文書,如果再要強辯說朱音埑拿出來的證據不足采信,那就是詭辯了。
按照這個邏輯,一切的證據都不足以采信,包括廣通王拿出來的證據。
審訊刑案,最重要的一條原則,就是相信擺在眼前的證據。
不管證據所顯示出來的真相,是多么的聳人聽聞,違背常理,都要相信證據。
因為所謂的違背常理,大多時候,都是刑案官沒有完全查清案子背后隱藏的邏輯而已。
如眼前這個案子。
邏輯上來說,朱音埑能夠在半個月的時間內,找到那個所謂的落第舉子,并且恰好那個落第舉子私藏了一份證據,是確有疑點的。
但是他拿出的證據,能夠得到鑒定書吏的認可,那么就應該予以采信。
書吏的鑒定結果是,這兩份詩詞和鎮南王的奏疏字跡相似度很高,可以基本認定是同一人所寫。
可朱音埑卻能證明,他拿來的這份是別人臨摹而來,由此推論,另一份詩詞的可信度也隨之崩塌。
也就是說,書吏出具的鑒定為真的文書,反而成為了證據是偽造的鐵證。
這是一個解不開的死結。
到了這個地步,再去追究那個舉子根本毫無意義。
即使朱音埑拿出的這份證據,不是那個舉子寫的,那么至少能夠證明,偽造的詩詞,是可以騙過鑒定的書吏的。
從這個角度推論,同樣可以證明,廣通王的證據不實!
何況,羅通雖然不清楚,但是寧陽侯管著宗人府多年,多多少少也知道一些岷府當年的事情。
宣德年間,岷府的財物多次失竊,在地方上也鬧起過一番風波,老岷王甚至請奏朝廷,讓地方官協同調查,但是最后卻不了了之。
這件事情和如今的狀況相互印證。
基本可以確定,十有八九,蘇氏當年為了保險起見,的確曾經讓人仿造過朱徽煣的筆跡,仿造過程當中,被人私藏一張也不是什么難事。
所以大概率,朱音埑沒有說謊,他拿出來的這份證據,就是真的,派人去查,根本毫無意義。
這件事情的關鍵,壓根不在于這份仿造的詩詞真假,而在于朱徽煣是否寫過這么一份詩詞。
但是隨著蘇氏的這番舉動,這個原本應該是鐵證的詩詞,完全失去了作用!
至于當年參與宴會的證人……
廣通王等人密謀多年,若是能夠找到哪怕一個,又怎么會退而求其次找一個上菜的伙計來當證人。
大勢已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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