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簽了經紀公司,她就只需要負責演戲,別的亂七八糟的事兒就全都不用管了。 趙秘書很快拿來合同。 林綰綰仔細的把合同看了一遍,越看她越震驚! 因為這份合約對她來說相當慷慨。 合同里,公司會給她接通告,增加她的曝光率,會給她配備助理,配備居住的地方。更甚至,連拍劇本也不是強制性的,除了一年替公司接一部電視劇和電影,其他劇本全看她個人意愿。 就連跟公司的分成也是六比四。 她六! 公司四! 要知道,經紀公司普遍都是五五分成,可別小看這百分之十的分成,如果是當紅藝人,百分之十的分成也是一筆相當可觀的錢啊! 而且分成還不是定死的,以后只要她拿到大獎,分成還可以再更改。 “趙秘書……這合同,是不是拿錯了?” “沒錯的,這就是給林小姐準備的合同,林小姐有什么問題嗎?” “沒有……” 她只是覺得這份合同,好的太詭異了。 唯獨有幾個地方有些奇怪。 第一,一般經紀公司和藝人的合約都是五年,因為誰也不能保證藝人能不能火,五年時間捧不起來完全可以解約止損,而她的合約是十年。 第二,不許談戀愛。現在的娛樂圈跟七八十年代的時候不同,那個時候藝人只要公開戀情,人氣就會大幅度下跌。可現在粉絲的接受度高了,如果找個圈內人戀愛,沒事兒秀秀恩愛,撒撒狗糧就能增加曝光度。 對公司對藝人本身都是百利無一害的事情。 但是公司卻不允許她談戀愛。 第三,違約金! 從簽約開始,只要她違反合同的條約,就要支付十個億的天價違約金。 十個億! 她估計一輩子都賺不了這么多錢。 她握著筆,被十個億這個字數壓的有些窒息,林綰綰好歹在m國也是混娛樂圈的,還從來沒聽說過哪個公司的違約金這么高! 她頓時猶豫了起來。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