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監察部查到這件事情旳時候,中都司法部門正在著手調查這件事情。 但是因為這件事情牽扯到了軍中一個旅帥的家事,所以他們的行動頗為謹慎,要求樞密院和復興會軍務部提供了幫助。 監察部的加入加速了這件事情的調查,與此同時,司法部門的調查人員對于這名旅帥堅持聲稱妻子是病死的情況也產生了質疑,沒有相信他的一面之詞。 進一步調查之后,從此人軍中同僚口中得知此人夫妻關系長期失和,此前多次對軍中同僚直言不諱對妻子的厭惡和心中憤懣,還曾口出狂言說【再敢惹我我就殺了她】之類的話語。 當時同僚以為他是一時憤懣想不開,所以沒當回事,只是寬慰了他。 調查人員頓感疑點重重,于是這樁案件被納入重點刑事案件調查。 蘇詠霖得知以后直接下令調集中都最有經驗的仵作進行驗尸,最后查出這名旅帥的妻子并非病死,而是中毒身亡。 這是一種慢性毒藥,如果劑量很小的話,需要較長一段時間持續投毒才能造成人的最終死亡。 這名背嵬軍第三師第五旅旅帥的作案嫌疑非常之大,被三司會審,在嚴格的審訊之后,他精神崩潰,終于交代是他下手毒死了妻子。 原因是因為夫妻關系長期不和,而后這名旅帥有了新歡,新歡又懷孕了,所以他想要離婚另娶,但是妻子不愿意離婚讓他另娶,還叫嚷著要到復興會總部告他,讓他身敗名裂。 極度憤怒之下,這名旅帥下了狠手,通過種種關系找到了一種慢性毒藥,準備神不知鬼不覺把這個讓他感到厭惡的女人送走。 真相大白之后,按照《明律》,三司會審判處這名旅帥將被處以死刑,復興會同步開除會籍,樞密院同步開除軍籍。 給他提供毒藥的藥鋪被查封,相關人員被逮捕調查,且毒藥來源也被一查到底。 最后牽連者達二十余人, 七人被判處死刑, 其余人等流放積石州。 之后, 蘇詠霖還下令將此事廣而告之,通報天下,以此震懾居心不良之人。 蘇詠霖對這件事情感到異常憤怒, 親自監斬,親眼看著那名旅帥被砍了腦袋。 在監察部行動起來的同時, 蘇詠霖注意到了婦人在種種社會現象中的絕對弱勢地位, 于是他感覺【復興會婦女部】的建立需要提前了。 在整個復興會的架構當中, 專門負責婦女工作的婦女部就是存在的,只是復興會初立時期根本沒有組建婦女部的條件。 直到大明建國至今, 伴隨著手工工場的遍地開花和女工群體的逐漸壯大,一部分擁有獨立經濟能力的女工出現了,而婦女部的組建也開始有了社會基礎。 深思熟慮之后, 蘇詠霖找到了正在忙著寫書寫劇本的妻子趙惜蕊, 和她商量在復興會內部建立婦女部的事情。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