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波浪卷的頭發一揮,笑靨如花的轉身上了門口男人騎著的自行車,揮手朝她告別。 她追出去的時候,她朝她喊:“有空來家里玩啊!” 她難掩心中驚訝,再低頭一看,名片上赫然寫著—— 朝陽區**路國營印刷廠明霞后面還跟了一串地址,赫然是《民眾日報社》家屬院。 她給自己留了家里的地址,還知道他們家在縣城開了店,搬到了京城,甚至還知道她在華清上學,哥哥們的前途也都不錯,所以,她是特意來這兒吃飯的? “《民眾日報社》?這不是當初為咱們宣傳的報社嗎?當初咱們家胡辣湯店,多虧了這家報社給刊登了一條宣傳廣告呢,她住在家屬院,剛剛那位男士看起來像是知識分子耶,難不成是蔡明霞幫咱們宣傳的?” 卓琳覺得自己腦子有點亂:“大伯娘,您先別急,你看,她地址都給我,紙條肯定是提前寫好的,所以,你說的十之八.九是真的了。” 原來,她們之間的緣分,是從一開始就奠定的? 原來,昨天她就認出了她?可笑她還覺得人家眼熟,愣是沒認出來。 今天來這兒,是故意的吧?甚至還特意在她面前說了昨天搶劫事件的后續? 那她是從什么時候認出自己的呢? (本章完)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