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我國律法上就嚴格禁止人體器官的買賣,《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上也有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器官,不得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 人體器官捐獻應當遵循自愿、無償的原則,活體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體器官捐獻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有證據證明與活體器官捐獻人存在因幫扶等形成親情關系的人員。 江浩之前就看過一個案子,那就是供體通過身份的偽裝,偽裝成受體的直系親屬,從而騙過醫院方面,進行手術,但是隨著華國對這類案子的嚴查,要求醫院對這類移植手術中的身份進行多重審核,讓那些偽造身份的器官買賣無處遁形。 同時,刑法還規定了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構成此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處罰的力度還是太輕了。” 這讓他又想起好多年前,那起沸沸揚揚的少年賣腎換水果手機案,在法院一審宣判中,器官買賣的不法團伙中雖多人獲罪,但令人遺憾的是,如此刑罰并沒有起到多少震懾作用,在器官買賣的巨大利潤面前,仍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鋌而走險。 甚至出現了在國家的打壓下,犯罪分子利欲熏心,既然醫院不給做,那就用黑診所,私自搭建手術室等方式,繼續從事此類交易,而這些被養在這兒的供體,就是等待配型結果,一旦配型成功,價格談妥,他們就會在趙岸的那間手術室內進行手術,由孫方勝的救護車負責掩護運送。 “走,把人都帶回去。” 這次行動非常順利,得益于趙岸和汪文林的情報,警方沒花太多時間偵查,就找到了這出窩點,將他們一網打盡,任務1完成,系統也如期的發來獎勵: “叮,【非法買賣器官案】任務1,已完成!” “恭喜你獲得了游戲副本時間十天!” 任務1已經順利,但是任務2,江浩還沒有一絲頭緒,只是從趙岸那得到一條線索,而那個叫松子的東瀛人,已經有段時間沒有給他發短信了,趙岸此時也不知道那個人現在在哪里。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