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在寶山區的案發現場,呆到下午兩點的時候,才都忙完了,這時候大家都還沒吃飯。 江浩和杜國平回到了市區,簡單地吃了碗泡面,就回分局了。 在分局門口,杜國平要去安排的事情江浩也幫不上什么忙,所幸也就不給他添麻煩了,兩人就在門口分道揚鑣。 江浩則帶著王紹東給他的文件袋,打車回到了公安廳。 坐在自己的辦公室里,他再次從文件袋里,掏出了那份文件。 王紹東辦事確實非常細心,不僅有一份表格記錄著所有的企業,江浩甚至在檔案袋里還發現了一張19年前,龍橋鎮政府用地規劃地圖,各企業、居民用地的位置,都在地圖上有編號。 這也太貼心了,就連一人高的案宗里,都沒有這么全面和系統的規劃圖。 可見江浩只說了自己的要求,王邵東就充分理解了自己的需求,甚至超額完成了任務,還帶來了地圖。 不得不說,王邵東能當分局的刑偵支隊長,絕對是能力出眾的體現。 把地圖放在一邊,江浩先是研究起了這張表。 19年前龍橋鎮,注冊企業256家,其中提供住宿條件的有23家,其余都是一些小微企業,根本沒有條件提供住宿。 名單上這256家企業的情況都羅列得非常詳細,如果兇手真是外來務工的人員,大概率就在其中的某個廠里。 因為根據之前警方的推斷所得出的結論,兇手你不是本地人又要熟悉地形,如果只是過來旅游的外鄉人,不可能這么了熟悉周圍環境的,只有在這工作、生活了一段時間的人,才有可能這么熟悉。 兇手第一次作案的時間,是在12月12日,而根據當年的日歷顯示,那一年春節是2月1日,也就是說距離春節,還有差不多一個半月的時間。 江浩看了一遍名單上面所有的企業,也沒有發現一家企業放假會放得這么早。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