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熊律師笑笑,“但你之前肯定向別的雜志投過稿,并沒有過稿對嗎?” 聞櫻點頭:“對,沒有過稿。” “你知道在文學界,特別是公開發(fā)行的報刊雜志,大家都很忌諱‘一稿多投’吧,你有沒有做過這種事?” “請被告律師停止誘導我的當事人!” 熊律師咄咄逼人,鄭致和不同意了。 熊律師堅持認為聞櫻的答案很重要,主審席上的年輕審判長示意熊律師繼續(xù)提問。 熊律師壓下得意。 聞櫻在心里罵熊律師是臭傻逼,居然給未成年人下套,專業(yè)素養(yǎng)是有了,卻沒有基本的同情心。 當然,有些律師甚至會以自己“夠理智”為榮! “我知道。” 聞櫻脖子縮了縮,熊律師嘴角上翹,聲音帶著蠱惑:“你知道不能一稿多投,但你還是做了對嗎?就像你在《少年偶像》連載期間,知道《愛格》和韓主編有為你出版小說的意向,你還是接觸了蓉城這邊的出版部——” “不是!我只說自己知道不能一稿多投,又沒說自己做過這種事,您、您怎么能這樣說我?” 嗨。 就這點挖坑能力。 這個姓熊的以為是在對付高中生,沒想到是在對付同行。 合格的律師會在上庭前搜集好證據(jù),優(yōu)秀的律師則會模擬對方的律師會提出的質疑,提前想好答案。 名譽權官司,韓琴的律師必然會攻擊她的人品,聞櫻早有準備! 不過沒關系,她一開始投稿就是電子郵箱,去年夏天她第一次投稿,一篇小說投給了《花火》,另一篇投給了《愛格》,至今仍有記錄。 一稿多投這種事,聞櫻就沒干過,她寫的是兩篇不同的小說! 同樣是拒稿,小鯢給了她更多鼓勵,她就認準了《愛格》,最終寫出了讓小鯢認可的短篇成功發(fā)表,此后,聞櫻更是一直在給《愛格》供稿……一稿多投,根本不存在嘛。 如果熊律師不相信去年暑假是聞櫻第一次投稿,那就和聞櫻無關,誰質疑就得誰舉證,熊律師自己拿出證據(jù)唄! 鄭致和立刻請求法庭查看聞櫻的電子郵箱。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