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那地方的法律講究的是一案不再審。 也就是說一個案件,只要審理過,并且宣判了。哪怕是明知道有錯,也不會再次進行審判。 “還有,樂先生,你的身體狀況不太好吧!我完全可以弄到一份你的醫(yī)療報告,并且登到報紙上!我就不信,你還能守住樂氏的股價!” “而相反的,如果你賣給我一家百貨公司的話,我不但會幫你們樂氏保守這個秘密,幫你們拉升股價。甚至還會把樂言弄出來。因為,掌握他脫罪的關鍵證據(jù)就在我的手里!” 接著,楊曉才又拋出了一個消息。 “是你陷害阿言?” 兄弟情深,樂文怒氣沖沖的轉頭看向了楊曉。 “我只是說我能讓他脫罪,可沒有說是我陷害的他。姐夫,你可莫要瞎說,我會告你誹謗的!” 楊曉哪會給他們話柄,反駁道。 “一家店鋪,是嗎?我賣!” 樂濟民緊咬著牙關道。 在說這番話時,他的心里簡直都在滴血。 但是為了兩個兒子,他現(xiàn)在還有別的選擇嗎? 不賣的話,兒子守不住,樂氏同樣守不住。 賣的話,兒子守住了,樂氏也有可能守住。 “聰明的選擇!不過呢?我現(xiàn)在沒有錢。錢都壓到股票里了,我愿意拿這百分之五的股權來換我們樂家的位于中環(huán)的那家店鋪!”楊曉拿出了早就準備好的合同,擺到了樂濟民的桌前。 “你這是趁火打劫!” 樂文怒吼道。 中環(huán)的樂氏百貨,乃是樂家最大也是最好的商場,其價值可以抵得上其它七家店鋪的一半還多了。 “我的確是在趁火打劫!但是這句話,姐夫你卻沒有權利說。因為我是在為大姐報仇。你有了心愛的女人,甚至還不惜為她殺人。但你又為了你們樂家,去娶你不愛的大姐,你把大姐當成什么?我這么做也是替大姐報仇!” 楊曉冷笑的看著樂文。 一句話說得樂文表情一黯。 “楊先生,現(xiàn)在還說這個可沒有什么意思了吧?” 看著軟弱的樂文,樂濟民苦笑的搖了搖頭。一直以來,他都覺得樂文性格方正,乖巧聽話,乃是自己最合適的接班人。 但現(xiàn)在,他面對著楊曉的咄咄逼人,根本就是無力抵抗,反而軟弱的好似一只小綿羊一樣。 這樣的他,如何能讓自己把樂家基業(yè)交到他的手里,難道不怕自己百年之后,他被坑得傾家蕩產嗎?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