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我家其實離我上班的地方很近,從這邊大門口走到那邊大門口,剛好夠把槍花的November Rain聽完。我試過,剛剛好聽完。 我下班的時候時常是深夜,就如同今夜,月色皎潔,明河在天。晚風清涼,穿過袖子飏到公路對面去,不知道急著去吹誰。 實際上,上一句只是我為了修辭寫的假話。月色皎潔的時候不可能明河在天。就正如家人朋友打電話問我過得怎樣是,我總是回答“我很好”。 每天都加班到這個點,加完還繼續碼字,誰能好得起來啊。 我喜歡碼字,但我不喜歡我現在的生活。我的心底逐漸被黑暗覆蓋。其中最黑暗的地方,浮現出一頭海怪。 每一個孤獨久了的人,都會擁有一頭海怪。沒人能看清它有多丑陋,因為那里太暗了。 言歸正傳,不喜歡現在生活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就比如我只能在月色皎潔、明河在天的時候聽November Rain,其他時候,是不能聽歌的。 再比如我有一些關于海怪的事想和某人講,但是觸目所及,遍地都是無法與之交談海怪事情的人。 畢竟海怪是個稀罕事物。如果你跟人說了,會引起對方的大驚小怪,他們會提出很多自以為妥帖實則荒謬的方法,比如“把海怪用漁網抓起來”,或者“我有一把獵槍,有證的,讓我一槍把它給崩了”。 然而海怪那孩子是我的一部分。善良的他們無法理解,人類的靈魂怎么能養育出如此扭曲畸形的怪物,自然會提出那些荒唐的做法,不能怪他們。 然而憤怒還是會積攢下來,就比如今夜,已經是我第5次沒能聽完November Rain,而在半路上被打電話叫回去辦公了。 我無時無刻不想掀桌子。因為體內寄宿著無人知曉的海怪,我覺得我擁有無與倫比的力量,我絕對有把桌子掀掉的勇氣。 但是我也有一層擔心。我始終懷疑,我周圍的人當中,也有除我之外的某個人能掀桌子。 掀桌子這個事情,大多數情況下不是能不能,而是想不想。 November Rain進展到尾奏階段,我也離工作地方的大門越來越近,就在那個時候,我遇到一個人。 弗利薩。 我一直認可弗利薩是個人物。他被卡卡羅特打敗那么多次,依然孜孜不倦地想要毀滅地球這個銀河系第一旋臂末端的孤僻行星。 這簡直毫無道理。 宇宙那么大,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到處去看看,何必跟我們這些如蟻一般的生物過不去?他可以做很多想做的事情,沒有必要去跟一個沒有把握拿下的行星過不去。 可是他依然來了,在他第4次死掉第4次復活后再次來到了這里。 我把這些跟他說了之后,他露出了招牌式的輕蔑笑容。 他現在的身體由鈦鎂特合金構成,這是已知宇宙中最硬的金屬,他現在的戰斗力,比之前黃金形態還要高2倍,即使卡卡羅特進入超藍形態也不是對手。 按照他以前的性格,他肯定已經去找卡卡羅特,并且叫囂著要干掉他了。可是他沒有。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