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朱祁鈺看著徐顯宗,這是奏對。 徐顯宗顯然不是那種不懂規(guī)矩的人,如果在奏對中欺君,則是謀叛大罪,皇帝親自詢問,你還要撒謊,那不是皇帝敬酒你不喝,皇帝夾菜你轉(zhuǎn)桌了嗎? 這要是被錦衣衛(wèi)查補出來的話,可是比左右逢源的懲罰要狠厲的多。 本來砍頭的事兒,會變成族誅。 徐顯宗偌大個魏國公府,上下家人幾百余人,南京城上下叛軍無數(shù),只需要仔細查補,徐顯宗是否說謊,就如同陽光下的魑魅魍魎,無可遁形。 朱祁鈺有些玩味的看著徐顯宗,這番奏對,徐顯宗可以說是把自己全家老小的身家性命,都交了出來。 只要皇帝想要查辦他,只需要找?guī)讉€家人構(gòu)陷一番,欺君大罪就落到了徐顯宗的頭上。 朱祁鈺平靜的問道:“海上有千條商舶,是你們家的嗎?” 徐顯宗顫抖的說道:“是臣家里的,請陛下容臣陳情。” “大明律戶律五:凡泛海客商舶船到岸,即將貨物盡實報官抽分,若停榻沿港土商牙儈之家不報者,杖一百。雖供報而不盡者,亦如之,貨物并入官。” “大明律兵律三:凡沿海去處,下海船只,除有號票文引,許令出海外,若奸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二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jié)聚、及為鄉(xiāng)導(dǎo)、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謀叛已行律,處斬,仍梟首示眾,全家發(fā)邊衛(wèi)衙充軍。” “臣家中未曾建造二桅以上違制大船,也未曾不報、瞞報、不盡報官抽分。” 朱祁鈺當然知道大明律的規(guī)定。 大明律法中并無明文規(guī)定不得下海經(jīng)商,但是不能造二桅大船,否則就會以潛通海賊論處。 事實上,太祖高皇帝的海禁政策,完全是處于海防的考慮,而并非完全禁絕民間商舶,否則海面上就不會跑那么多的商舶了。 至于「國初寸板不許下海」的傳聞,更是源自韃清編纂的明史·《朱紈傳》中所寫:「我朝立法垂訓,尤嚴夷夏之防,至今海濱父老相傳,國初寸板不許下海。」 韃清朝廷以「明初寸板不許下海」嚴格執(zhí)行了海貿(mào)政策。 在大明律中,對于商舶三桅以下,都是大撒手不管的狀態(tài)。 朱祁鈺既然要開海,自然是研讀了大明律法,徐顯宗說的倒是實情。 徐顯宗埋著頭繼續(xù)說道:“臣未曾去倭國販銀,臣是去婆羅洲來往開采黃金了。” “臣罪該萬死。” 山東孔府在石見倭銀大案,已經(jīng)舉世皆知,通倭乃是重罪中的重罪。 徐顯宗這話的意思,就是他從未參與倭寇的事兒,只是去婆羅洲搞黃金,發(fā)財去了。 婆羅洲就是加里曼丹島,是世界第三大島嶼,地廣人稀,這個島上有黃金,這件事在大明算是辛密。 徐顯宗請罪是因為大明有鑿山伐石之禁,他跑去海外挖黃金,確是違禁了。 朱祁鈺點頭說道:“平身吧。” 海外鑿山伐石不算什么大事。 比如,黔國公府在云南常年開采滇銅,這件事在太祖年間就已經(jīng)被默許,時至今日,亦是如此。 滇銅甲天下,東川占其八。 云南的銅礦,東川占了八成。 這件事被允許的背后原因,其實和朱祁鈺現(xiàn)在對商舶上的火銃、碗口銃等武器,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tài)度,是相同的。 鞭長莫及。 朱祁鈺看著徐顯宗疑惑的問道:“鳳陽府的糧草不是很充足嗎?” 當初朱見澄黃疸的時候,陸子才提到了一種人類極度亞健康的狀態(tài),面如菜色。 面如菜色,指的是人的臉色和蔫兒了的白菜一樣發(fā)黃、發(fā)蔫。 而此時的徐顯宗的臉色,顯然是有些差。 徐顯宗顫顫巍巍的說道:“陛下容稟!” “若是陛下的大軍再晚到幾個月,鳳陽府上下就要被餓死了,賊配軍圍困鳳陽府,還讓奸細點了鳳陽的糧倉,在鳳陽逼迫臣投降。” “臣日夜懸切,等陛下大軍至,今日終于是判來了!” 投又投不得,一門兩公,還能有比這更顯赫的地位嗎? 大明的國公地位何其尊崇? 文臣圍繞著英國公府,從宣德年間就開始做文章,一直到明末,英國公張維賢還在移宮大案中,護住了天啟皇帝朱由校,保護著朱由校登基稱帝。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