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大家伙又接著干了兩天,最后一段路也是修好了。 這天下午的四點半左右,村長帶著人,把村子最往外的那一小段土路給夯實了,至于再往外的路,是李家村和另一個村子共同的交界點,再走一公里,就是公社處了。 把自己村子的路修好了就行,不會說直接修到公社去,還沒那么大公無私,拿糧食去無償幫另外的村子也修一下路。 “總算是結束了,接下來可以好好休息幾天了。” 張壽濤拿著一把鋤頭,豎立在地面上,手搭在鋤頭的尾部,有些感慨的說道。 “是啊,不過還別說,這樣用拖拉機一壓,路面確實好看了很多,沒有以前那樣坑坑洼洼的,一眼看去,就一個字,平整。” “路面也擴寬了很多,以后拖板車就不用那么累了。” 。。。 。。。 這時候還沒有“要想富,先修路”的說法,不過,修路帶來的好處,大家心里都有數,因此對于花大力氣來修一條村里的土路,大部分人才不會有怨言,還每天都是辛勤干活,沒有偷懶,這也有村長等人在后面盯著的原因,也不敢偷懶。 “好了,沒什么事兒的話,都拿好各自的東西,都回村子里去。” “華子,你把拖拉機開起來,開到公社去,找你大哥,把借來的拖拉機給還回去,天天這么燒油,要費多少錢啊。” 村長發話了,既然修好了路,拖拉機也得要還回去,每天這么大量的耗油,村長心里可是心疼的很。 油的話,村長讓自己那當書記的大兒子弄了些,用糧食換的票,中間,不太夠用時,吳有勝也去弄了些回來。 “好嘞,俺知道了。”李光華應了一聲。 這里距離公社也不遠,不用多久,等還完拖拉機,回來走快些,也能很快的跟上大部隊的腳步。 叫自己的兒子開拖拉機去公社,村長和其他村民就回去了。 其實,昨兒晚上,六叔還提議刻個碑什么的,豎立在路邊。修路造橋,是大事兒,誰主持提議的,誰參加了的,誰又出力多的,什么時候修的,什么時候完工的,都應該記錄下來。 刻碑立傳嘛,具有一定的紀念意義,像吳有勝,出了一大半的糧食,刻上去,后來人就能瞻仰銘記。 可是,村長想的要比六叔多一點兒,這時候還沒到脫離群眾大隊、自己單干的時候,集體的名義還是很重要的。 為了不生出什么波折、事端來,村長在征求了吳有勝的意見后,決定不立碑了。 吳有勝也自無不可,立不立碑的,對他都沒甚影響,反正大家也不會說沒有那塊石碑,就忽視了他的功勞,至于說,后來人的銘記瞻仰,無所謂。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