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黃娟冒充青蓮的事,不但趙管家作證,就連她殺害青蓮,也有仵作做證,證明她拿錢讓他改寫青蓮的死因。 黃娟入獄了,三天后便斬首。 顧一瑾知道后,立即安排清影去找青蓮,并把水井里的道符撕了,讓青蓮出來去見見她的奶奶和父母。 而店鋪這邊,她讓霓裳去報官了,京兆府接了。 雖然是一件買賣糾紛案件,但京兆府尹親卻自審問,而且當事人都要到現場。 茶莊掌柜是最關鍵的人,端木親自前往對方的家鄉抓人。 對公堂那天,顧一瑾準時出席,也不知怎的,來了很多人站在公堂外觀望。 其實這件事情很簡單,要當事人交待清楚,找到茶莊掌柜就行了,但顧一瑾覺得這件事情,是有人故意在與她作對,她要抽出這個人,才會大張旗鼓。 公堂上,顧一瑾和霓裳還有布莊掌柜都到了,顧一瑾身份是瑞安王世子妃,也是云安郡主,同時也是原告人,所以她并沒站在公堂之下,而是坐在一旁。 公堂之下,站著霓裳和布莊掌柜,京兆府尹一拍驚堂木道:“楊七娘,瑞安王世子妃告你霸占了她購買的店鋪,是不是有這回事?” “大人冤枉啊。”楊七娘喊冤道:“這店鋪是民女花了五千兩買下的,不信的話,民女有地契為證。” “你說謊!”霓裳抬頭望向京兆府尹道:“大人,請你明察,她所說的地契是從民女手中搶走的。” 京兆府尹道,“楊七娘,可有此事?” 楊七娘挺直腰背,理直氣壯的道:“大人冤枉啊,民女怎可能會搶走她的地契?這地契是梅老板交給民女的。” 霓裳道:“既然你口聲聲說地契是梅老板給你的,那你把它拿出來,讓大人瞧瞧,到底地契是你的,還是搶了我的。” 楊七娘冷笑,“地契這么貴重,我哪會隨身攜帶。” 京兆府尹道:“你們都與梅老板簽了買賣合同,那么誰有地契,誰才是店鋪的新主,楊七娘,可否將你的地契拿出來,讓戶部查一查就知了。” 聞言,楊七娘從懷里掏出地契,讓旁邊的衙役呈上去給京兆府尹,剛才她不肯拿出來,就是等京兆府尹說誰握有地契,誰就新主人這句話。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