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抄家-《海上升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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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官戶便成了逃避國家稅賦瑤役的保護傘,各種名目的什么淵藪,投獻、詭寄、分花、寄莊等層出不窮。
投害早就被稱為國家三害之一,但這涉及到所有官紳和權貴階級,因此不但沒有半點改變,反而越演越烈。
謝三賓的這二十四萬多畝地,真正他家自己的地不多,可能也就兩成左右,其中還有部份是仗著官職權勢,巧取豪奪來的,比如遇災年,放高利貸,然后逼債收田等。
更多的都幾乎是投獻或寄莊等。
“謝家僅寧波一地,每年收租谷就達一萬三千多石,斂銀九千八百兩。另外,謝家還擁有眾多織機織婦,紡織求利······”
這不僅是個官僚地主,還是個資本家了。
大明為什么亡,很大部份原因就是財政先崩潰了,而國家財政為什么崩,說到底還是那群官僚集團們,他們表面滿嘴仁義道德,可私底下不僅巧取豪奪,甚至還通過投獻等方式,兼并田地,壟斷工商。
朝廷但凡敢說一句開海貿易,他們就說取禍之道。敢要征收工商稅,開礦稅,他們就要鬧的滿城風雨雞犬不寧,本質上就是他們侵占了本屬國家的利益,不肯放手罷了。
大明不開海,不對外貿易,難道民間就沒有了?
仍然與洋人貿易,只是沒有明著來,而是通過澳門甚至沿海的諸島走私島跟他們交易,而這種交易,完全不用給朝廷交一分稅銀。
甚至民間商人們敢私自參與想分一杯羹,還會被他們定為海賊,聯手圍剿。
這就是血淋淋的事實。
前太仆少卿,寧波首富謝三賓抄家,也抄出了這些事實。
朱以海沉默。
不過看到連之前慷慨激昂的錢肅樂等寧波義紳們都沉默了,他知道這個事情暫時還不能擴大化,更不能輕易挑蓋子。
“謝家名下所有的田產,都充入孤的王莊,原佃戶租客仍可租佃耕種。至于租額,孤暫時沒空打理,便簡單點。定額租制,上地畝征銀三分,中地二分銀,下地一分,由王府收租上繳。”
據大明會典,浙江耕地四千六百余萬畝,田賦兩百五十二萬余石,平均百畝稅五石四斗。后來征銀,官府規定的是每石糧折零點八兩銀子,百畝折銀四兩三,合畝征銀四分三。
朱以海定最高三分,降低不少。
而向來官府征稅,不僅收田賦,還加征火耗和平余。
朱以海直接提出要把謝三賓的二十四萬畝地劃進自己的王府,有些吃相難看,正常應當是充入國家,做為官田再佃租。
但朱以海哪不知道這里面貓膩太多呢,要抗清,要養兵,要打造軍械,這些都需要錢,而如果還按照以前大明那套財政稅收制度,那朱以海根本玩不下去。
所以他需要另辟奚徑。
暫時沒太好的法子,便只好先繞過那些蛀蟲一樣的大明各級官府衙門的官吏們。
王莊是只屬于朱以海個人的,而如果是官田,卻是朝廷的,會有太多人上下其手。
還有一點,朱以海這這些田全劃成自己的王莊后,其實也都能優免錢糧了,這看似自己挖自己墻腳,但朱以海卻可以通過調整佃租,既降低自己租戶們的負擔,同時又能真正的收到一筆租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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