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永不加賦-《海上升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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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說這二十多年有變化,也變化不太大,是可以接受的。
啥叫永不加賦?
首先以府為單位,按萬歷四十六年的朝廷征收的各地方諸府的征賦數(shù),當(dāng)時每畝征多少,仍增多少,這些年增加的罷除。
另外一條鞭法實行時,合并了各項徭役并折銀,然后部分攤?cè)肓颂锂€中,但仍有部分是按戶丁攤派征收的。
朱以海計劃把萬歷一條鞭法沒攤?cè)胩锏哪枪P丁銀,也全攤?cè)胩锂€,與田賦一并征收。
一條鞭法以后的各種新的徭役加派等全取消,不再征收,比如三餉,捐輸?shù)取?
比如之前嚴州府每畝田賦折銀是五分四厘銀,丁銀每丁征一錢。
但實際上這幾十年各種新增攤派不斷,比如遼餉一畝加一分二,后面又有練餉剿餉,這是朝廷加征,地方又有許多加征,真算起來,已經(jīng)是正供的幾倍。
百姓的丁銀也如此,本來當(dāng)初徭役合并折銀,并將部分攤?cè)胩镔x,剩下按丁征,嚴州府每丁每年一錢銀,但到如今,是好幾兩銀子,翻幾十倍。
現(xiàn)在朱以海說要按萬歷四十六年的地丁銀標準征,也就是一畝征五分四銀,
每丁的一錢銀,把萬歷四十六年全府的總丁數(shù)固定,按每丁一錢銀計算總丁銀,并全攤?cè)雵乐莞乃刑锂€中,徹底攤丁入畝,地丁合一,以后就不再單征丁銀這種人頭稅。
比方說假如嚴州府有三十萬丁,一百萬畝田,則丁銀三萬兩,攤?cè)胩镔x,每畝攤?cè)帚y,那地丁合一就是八九分銀一畝,加一成二火耗,一畝就是差不多一錢銀。
這樣一說,劉宗周等倒是都明白了。
沒想象中那么驚人,永不加賦四個字非常震撼人心,但細一究,好像也沒變化什么?
“殿下,這豈不是把丁銀轉(zhuǎn)嫁為田賦,變相對地主加征?”
“孤也清楚這些,但攤丁入畝更合理。”
萬歷年間的一條鞭法,只攤了部分丁銀。
現(xiàn)在絕大多數(shù)百姓都成了無地百姓,丁銀對他們負擔(dān)相對比有地的地主高的多。
本質(zhì)上來說,賦是田地所出,征收上繳朝廷。
役,主要是地方差役等,折銀代役,這筆銀子應(yīng)當(dāng)留在地方使用。
田賦和丁銀理應(yīng)是固定不變的,可實際大明這方面相當(dāng)隨便,各種加派非常隨心所欲,朝廷加,地方加,天天喊窮年年加征。
甚至一條鞭剛合并了各種役折銀征收,沒幾年轉(zhuǎn)頭又把合并掉的重新單獨開征了,各地甚至又還有很多不一樣的加征。
這里面水太渾,所以基本上各地百姓都是苦于徭役,本來南方是賦重役輕,北方是役重賦輕,但到了明末,已經(jīng)一團糟,南北都是水深火熱
“賦役制度要改革,關(guān)鍵就是快刀斬亂麻,固定賦稅,攤丁入畝,永不加賦。”
這話一出,深深震驚閣老大臣們。
以前朝廷也好,地方也罷,財政一踏糊涂,每次辦點什么事,就加征攤派,從來如此。
永不加賦,那以后沒錢怎么辦?
修宮殿,修河道,修城池,甚至打仗,錢不夠不攤派加征?
至于攤丁入畝,反倒不是那么重要了,關(guān)鍵是賦稅總額,如果只按萬歷四十六年的數(shù)額征,把這三十年增加的賦役額全廢除,這財政缺口怎么補?
三餉一起征可是足足兩千萬兩銀子。
現(xiàn)在就靠一畝地才一錢的地丁銀加火耗銀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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