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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唐宋八大家散文鑒賞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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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節(jié)選)

    臣愚不肖,蒙恩備使一路。今又蒙恩召還闕廷,有所任屬,而當(dāng)以使事歸報陛下。不自知其無以稱職,而敢緣使事之所及,冒言天下之事。伏惟陛下詳思而擇處其中,幸甚。

    ……

    然則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誠能使天下人才眾多,然后在位之才可以擇其人而取足焉。在位者得其才矣,然后稍視時勢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變更天下之弊法,以趨1先王之意,甚易也。今之天下,亦先王之天下,先王之時,人才嘗眾矣,何至于今而獨不足乎?故曰: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故也。

    ……

    所謂陶冶而成之者,何也?亦教之養(yǎng)之取之任之2有其道而已。

    所謂教之之道,何也?古者天子諸侯,自國至于鄉(xiāng)黨3,皆有學(xué),博置教導(dǎo)之官而嚴(yán)其選,朝廷禮樂政刑之事,皆在于學(xué)。士所觀而習(xí)者,皆先王之法言4德行治天下之意,其材亦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茍不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則不教也;茍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者,則無不在于學(xué)。此教之之道也。

    所謂養(yǎng)之之道,何也?饒之以財,約之以禮,裁之以法也。

    何謂饒之以財5?人之情,不足于財,則貪鄙茍得,無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其制祿,自庶人之在官者6,其祿已足以代其耕矣,由此等而上之,每有加焉,使其足以養(yǎng)廉恥而離于貪鄙之行。猶以為未也,又推其祿以及其子孫,謂之世祿7,使其生也。既于父母兄弟妻子之養(yǎng),婚姻朋友之接,皆無憾矣;其死也,又于子孫無不足之憂焉。何謂約之以禮?人情足于財而無禮以節(jié)之,則又放僻邪侈8,無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為之制度。婚喪祭養(yǎng)燕享之事,服食器用之物,皆以命數(shù)為之節(jié),而齊之以律度量衡之法。其命可以為之而財不足以具,則弗具也;其財可以具而命不得為之者,不使有銖兩分寸之加焉。何謂裁之以法?先王于天下之士,教之以道藝矣,不帥9教,則待之以屏棄遠(yuǎn)方終身不齒之法;約之以禮矣,不循禮,則待之以流、殺之法。《王制》曰:變衣服者其君流。《酒誥》10曰:厥或誥曰,群飲,汝勿佚,盡執(zhí)拘以歸于周,予其殺。夫群飲、變衣服,小罪也,流、殺大刑也,加小罪以大刑,先王所以忍而不疑者,以為不如是不足以一天下之俗而成吾治。夫約之以禮,裁之以法,天下所以服從無抵冒{11}者,又非獨其禁嚴(yán)而治察{12}之所能致也,蓋亦以吾至誠懇惻之心力行而為之倡。凡在左右通貴之人,皆順上之欲而服行之,有一不帥者,法之加必自此始。夫上以至誠行之,而貴者知避上之所惡矣,則天下之不罰而止者眾矣。故曰:此養(yǎng)之之道也。

    所謂取之之道者,何也?

    先王之取人也,必于鄉(xiāng)黨,必于庠序,使眾人推其所謂賢能,書之以告于上而察之,誠賢能也,然后隨其德之大小才之高下而官使之{13}。所謂察之者,非專用耳目之聰明,而聽私于一人之口也,欲審知其德問以行,欲審知其才問以言,得其言行,則試之以事,所謂察之者,試之以事是也。雖堯之用舜,不過如此而已,又況其下乎?若夫九州之大,四海之遠(yuǎn),萬官億丑之賤{14},所須士夫之才則眾矣;有天下者又不可以一一自察之也,又不可偏屬于一人而使之于一日二日之間試其能行而進(jìn)退之也。蓋吾已能察其才行之大者,以為大官矣,因使之取其類,以持久試之,而考其能者以告于上,而后以爵命祿秩予之而已。此取之之道也。

    所謂任之之道者何也?

    人之才德,高下厚薄不同,其所任有宜有不宜,先王知其如此,故知農(nóng)者以為后稷{15},知工者以為共工,其德厚而才高者為之長,德薄而才下者以為之佐屬。又以久于其職,則上狃習(xí){16}而知其事,下服馴而安其教,賢者則其功可以至于成,不肖者則其罪可以至于著,故久其任而待之以考績之法。夫如此,故智能才力之士,則得盡其智以赴功,而不患其事之不終、其功之不就也;偷惰茍且之人,雖欲取容于一時,而僇辱{17}在其后,安敢不勉乎;若夫無能之人,固知辭避而去矣,居職任事之日久,不勝任之罪,不可以幸而免故也,彼且不敢冒而知辭避矣,尚何有比周{18}讒諂爭進(jìn)之人乎?取之既已詳,使之既已當(dāng),處之既已久,至其任之也又專焉,而不一一以法束縛之,而使之得行其意。堯、舜之所以理百官而熙眾工者,以此而已。《書》曰: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19}。此之謂也。

    然堯、舜之時,其所黜者則聞之矣,蓋四兇是也;其所陟者,則皋陶{(diào)20}、稷、契,皆終身一官而不徙。蓋其所謂陟者,特加之爵命祿賜而已耳。此任之之道也。

    夫教之養(yǎng)之取之任之之道如此,而當(dāng)時人君,又能與其大臣,悉其耳目心力,至誠惻怛,思念而行之,此其人臣之所以無疑,而于天下國家之事,無所欲為而不得也。

    【注】

    1趨:遵循,趨求。2教:教育。養(yǎng):培養(yǎng)。取:選拔。任:任用。3鄉(xiāng)黨:古代地方組織。周制,五百家為黨,一萬二千五百家為鄉(xiāng)。4法言:合乎法律和禮儀的言論。5饒之以財:指俸祿豐厚。饒,使豐厚。6庶人之在官者:指夠不上“王臣”的府、史、胥、徒等下級吏役,出自《周禮?春官》中。7世祿:世代享有的爵祿。8放僻邪侈:肆意為非作歹。9帥:遵循。10《酒誥》:周初禁酒的文告,《尚書》篇名。{11}抵冒:抗拒和冒犯。{12}治察:管理細(xì)密。{13}官使之:任以官職。官,此處動詞,意味授予官職。{14}萬官億丑之賤:指廣大的下層官吏。丑,類。{15}后稷:堯時農(nóng)官,此泛指農(nóng)業(yè)。{16}狃習(xí):習(xí)以為常、熟悉。{17}僇(lù路)辱:侮辱。{18}比周:結(jié)黨營私。{19}黜陟幽明:罷免糊涂無知的官吏,提升明智有才的官吏。{20}皋陶:舜時管刑法的官,后世用以泛指。契:舜時司徒,掌文化教育。

    《上仁宗皇帝言事書》,又稱《上皇帝萬言書》。此文作于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是王安石任提點江東刑獄任滿返京述職時,寫給仁宗皇帝趙禎的上書。本書節(jié)選了其中一部分,也是文中正面論述人才的教育、培養(yǎng)、選拔、任用之道的核心部分。可以說,這封上書,實際上不僅是王安石要求革新變法的具有綱領(lǐng)性的政治論文,而且也是他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設(shè)想。

    文章開頭先明確提出“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這個論斷,尖銳地揭示北宋王朝內(nèi)外交困、財匱俗衰的深重危機,指出其原因在不知法度,從而提出根據(jù)“所遭之變,所遇之勢……改易更革天下之事”的因時改革綱領(lǐng)。接著又強調(diào)指出,當(dāng)前要進(jìn)行變法,其勢必不能,關(guān)鍵原因在于人才的嚴(yán)重缺乏。而人才的缺乏,又由于“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

    然后逐一論述人才與變法的關(guān)系,指出如果人才眾多,在位的官吏就有充足的選擇余地;在位者得其才,方能因時勢、人情而變更“天下之弊法”。最后指出,人才不足是由于“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點明了這部分的中心觀點。以下便從正面分別論述教之、養(yǎng)之、取之、任之之道。

    先論“教之之道”。作者首先指出“朝廷禮樂刑政之事,皆在于學(xué)”,即古代各級均有學(xué),學(xué)校教育的內(nèi)容和朝廷的政事是密切結(jié)合、完全一致的。“茍不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則不教也;茍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者,則無不在于學(xué)”,從正反兩個方面明確提出學(xué)校教育的內(nèi)容必須緊密結(jié)合朝廷禮樂刑政的建設(shè),為其服務(wù)。實際上提出了改革單純講說章句、教以課試之文章、與天下國家之事相脫離的教學(xué)內(nèi)容和教育制度的主張。

    再說“養(yǎng)之之道”。“養(yǎng)”是針對物質(zhì)待遇和管理而言的。在嚴(yán)格管理的條件下,保障必要的物質(zhì)生活待遇,是人才得以正常生活、安心工作和順利成長的前提條件。因此,必須抓好這一環(huán)節(jié)。王安石對人才的待遇和管理,提出了三條具體措施。一是“饒之以財”,即“制祿養(yǎng)廉”,使知識分子出身的人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使其沒有身前身后之憂。二是“約之以禮”。王安石認(rèn)為,當(dāng)人有了生活保障之后,如果不加以嚴(yán)格的制約,“則又放僻邪侈,無所不至”,成為腐敗的禍根,人就會“以奢為榮、以儉為恥。”因此,必須按照人的不同的社會地位和經(jīng)濟條件,對其生活、社會交往、禮儀等方面,加以嚴(yán)格的限制和管理。三是“裁之以法”即“加小罪以大刑,先王所以忍而不疑者,以為不如是不足以一天下之俗而成吾治”。

    接下來說“取之之道”,即人才的選拔。無論是由學(xué)校培養(yǎng)出來的人才,還是從實際工作中成長起來的人才,都需要有一個認(rèn)定的過程,即合理的選拔;否則,真假難辨、優(yōu)劣不分,人才的培養(yǎng)、管理和使用都會失去根據(jù)。

    最后論“任之之道”,主要是針對人才的使用而言。在王安石的思想中,人才的使用是人才陶冶的最后一步。使用得當(dāng),就能發(fā)揮人才的作用,人才的價值才算實現(xiàn);使用不當(dāng),人才就難以發(fā)揮作用,甚而會對人才的培養(yǎng)、教育起反作用。為此,他提出了人才使用的三個著名原則:“宜”“久”“專”。此外,還要做到“黜陟幽明”,才能形成完整合理的任職制度。

    總之,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書》中針砭時弊,論述了人才陶冶對于政治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針對當(dāng)時有關(guān)人才培養(yǎng)、使用等的一系列問題全面、系統(tǒng)地闡述了他的人才思想,提出了教、養(yǎng)、取、任的一系列具體原則和措施,成為他后來執(zhí)政時進(jìn)行教育和科舉改革的基本藍(lán)圖和方案。

    后人評論

    蔡上翔在《王荊公年譜考略》一書中認(rèn)為,“秦漢而下,未有及此者”,“斯文之在天壤間,終不失為懸諸日月不刊也”,并認(rèn)為“后安石當(dāng)國,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書”。

    本朝百年1無事札子2

    臣前蒙陛下問及本朝所以享國百年、天下無事之故。臣以淺陋,誤承圣問,迫于日晷3,不敢久留,語不及悉,遂辭而退。竊惟念圣問及此,天下之福,而臣遂無一言之獻(xiàn),非近臣4所以事君之義,故敢昧冒而粗有所陳。

    伏惟太祖躬上智獨見之明,而周知人物之情偽,指揮付托必盡其材,變置施設(shè)必當(dāng)其務(wù)。故能駕馭將帥,訓(xùn)齊{5}士卒,外以捍夷狄,內(nèi)以平中國。于是除苛賦,止虐刑,廢強橫之藩鎮(zhèn),誅貪殘之官吏,躬以簡儉為天下先。其于出政發(fā)令之間,一以安利元元為事。太宗承之以聰武,真宗守之以謙仁,以至仁宗、英宗,無有逸德6。此所以享國百年而天下無事也。

    仁宗在位,歷年最久。臣于時實備從官7,施為本末8,臣所親見。嘗試為陛下陳其一二,而陛下詳擇其可,亦足以申鑒于方今。伏惟仁宗之為君也,仰畏天,俯畏人,寬仁恭儉,出于自然。而忠恕誠愨,終始如一,未嘗妄興一役,未嘗妄殺一人,斷獄務(wù)在生之,而特惡吏之殘擾。寧屈己棄財于夷狄,而終不忍加兵。刑平而公,賞重而信。納用諫官御史,公聽并觀,而不蔽于偏至之讒。因任眾人耳目,拔舉疏遠(yuǎn),而隨之以相坐之法9。蓋監(jiān)司10之吏以至州縣,無敢暴虐殘酷,擅有調(diào)發(fā),以傷百姓。自夏人順服,蠻夷遂無大變,邊人父子夫婦,得免于兵死,而中國之人,安逸蕃息,以至今日者,未嘗妄興一役,未嘗妄殺一人,斷獄務(wù)在生之,而特惡吏之殘擾,寧屈己棄財于夷狄而不忍加兵之效也。大臣貴戚、左右近習(xí){11},莫敢強橫犯法,其自重慎或甚于閭巷之人。此刑平而公之效也。募天下驍雄橫猾以為兵,幾至百萬,非有良將以御之,而謀變者輒敗。聚天下財物,雖有文籍,委之府史,非有能吏以鉤考,而斷盜者輒發(fā)。兇年饑歲,流者填道,死者相枕,而寇攘者輒得。此賞重而信之效也。大臣貴戚、左右近習(xí),莫能大擅威福,廣私貨賂,一有奸慝{12},隨輒上聞。貪邪橫猾,雖間或見用,未嘗得久。此納用諫官、御史,公聽并觀,而不蔽于偏至之讒之效也。自縣令京官以至監(jiān)司臺閣{13},升擢之任,雖不皆得人,然一時之所謂才士,亦罕蔽塞而不見收舉者。此因任眾人之耳目、拔舉疏遠(yuǎn)而隨之以相坐之法之效也。升遐之日,天下號慟,如喪考妣,此寬仁恭儉出于自然,忠恕誠愨,終始如一之效也。

    然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而無親友群臣之議。人君朝夕與處,不過宦官女子,出而視事,又不過有司之細(xì)故,未嘗如古大有為之君,與學(xué)士大夫討論先王之法以措之天下也。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勢,而精神之運有所不加,名實之間有所不察。君子非不見貴,然小人亦得廁其間。正論非不見容,然邪說亦有時而用。以詩賦記誦求天下之士,而無學(xué)校養(yǎng)成之法。以科名資歷敘朝廷之位,而無官司課試之方。監(jiān)司無檢察之人,守將非選擇之吏。轉(zhuǎn)徙之亟既難于考績,而游談之眾因得以亂真。交私養(yǎng)望者多得顯官,獨立營職者或見排沮。故上下偷惰取容而已,雖有能者在職,亦無以異于庸人。農(nóng)民壞于徭役,而未嘗特見救恤,又不為之設(shè)官,以修其水土之利。兵士雜于疲老,而未嘗申敕訓(xùn)練,又不為之擇將,而久其疆埸{14}之權(quán)。宿衛(wèi)則聚卒伍無賴之人,而未有以變五代姑息羈縻之俗。宗室則無教訓(xùn)選舉之實,而未有以合先王親疏隆殺之宜。其于理財,大抵無法,故雖儉約而民不富,雖憂勤而國不強。賴非夷狄昌熾之時,又無堯、湯水旱之變,故天下無事,過于百年。雖曰人事,亦天助也。蓋累圣相繼,仰畏天,俯畏人,寬仁恭儉,忠恕誠愨,此其所以獲天助也。

    伏惟陛下躬上圣之質(zhì),承無窮之緒,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終,則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臣不敢輒廢將明{15}之義,而茍?zhí)又M忌之誅。伏惟陛下幸赦而留神,則天下之福也。取進(jìn)止。

    【注】

    1百年:自宋太祖建國(960)到寫這通奏章的熙寧元年(1068),共百余年。2札子:奏章。3迫于日晷(guǐ軌):時間限制。日晷:日影,此處指時間。4近臣:作者時任翰林學(xué)士,故自稱“近臣”。5訓(xùn)齊:加以訓(xùn)練,使其整齊劃一。6逸德:失德。逸,失。7備從官:備位侍從之官。指任知制誥。8施為本末:政治措施的始終。9相坐之法:牽連犯罪的法律。此指被舉薦者犯罪,舉薦者也連帶犯罪。10監(jiān)司:宋代各路分設(shè)安撫、轉(zhuǎn)運、提點刑獄、提舉常平四司,其中轉(zhuǎn)運使、提點刑獄有監(jiān)察本路官吏之責(zé),稱監(jiān)司。{11}左右近習(xí):指宦官。{12}慝(tè特):邪惡。{13}臺閣:指中央政府機構(gòu)。{14}疆埸(yì易):邊界。{15}將明:奉行職責(zé),闡明事理。出自《詩?大雅?燕民》:“肅肅王命,仲山甫將之;邦國若否,仲山甫明之。”

    本篇作于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四月,當(dāng)時王安石任翰林學(xué)士。神宗即位后銳意改革,對曾上萬言書的王安石非常倚重,特將其從江寧召至汴京,任為翰林學(xué)士兼侍講。一次召見,神宗向他詢問“祖宗守天下,能百年無大變,粗致太平,以何道也”。王安石因此上了這篇奏章闡述自己對這一問題的看法,并順勢提出變法有為的主張,充分表現(xiàn)出王安石對北宋王朝命運的深切憂慮和要求改革的急切心情。

    對于“本朝百年無事”這樣一個論題,很多思想保守的人會做成一篇歌頌祖宗功德、主張遵循祖宗舊法的文章。而對王安石來說,既要巧妙回答神宗,又要表達(dá)揭露時弊、倡言改革之意,可以說回答這個問題破費了一番腦筋。一則不能避開皇帝問的問題不作正面回答,一則不能完全將奏章的內(nèi)容限制在“百年無事”之因這一表象上。于是王安石巧妙構(gòu)思,借“無事”打發(fā)議論,透過“無事”的表象揭露積弊,如此一來,既正面回應(yīng)“百年無事”之因這個問題,又表達(dá)了自己倡言改革的一貫主張。

    文章開頭一段是個引子,說明承召入對時因時間匆促,未能詳言,故作此奏章上陳。“迫于日晷”云云,恐非托辭,只是表明自己的奏章內(nèi)容不是粉飾太平之詞,而是揭露時弊、呼吁改革之詞,表現(xiàn)了鮮明的政治責(zé)任感。

    第二段正面回答“本朝百年無事”之因,歷敘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五朝之事。其中太祖是開國皇帝,作為重點詳加論述分析,對太祖的頌揚,涉及其知人善任及除苛賦、止虐刑、廢藩鎮(zhèn)、誅貪吏等政治措施,“出政發(fā)令之間,一以安利元元為事”的施政原則。而太宗、真宗,僅以“聰武”“謙仁”一語帶過;仁宗、英宗,則徑曰“無有逸德”,為下一段專論仁宗朝預(yù)留地步。

    第三大段專門議論仁宗朝代各種政治措施及其成效,以回答“無事”的原因。此段筆墨加重,不是因為“仁宗在位,歷年最久”,而是此時正是宋王朝從繁榮太平到積弊叢生、危機日深的轉(zhuǎn)折期,而王安石又親歷了仁宗朝的“施為本末”,對情況了解得相當(dāng)全面透徹,因而通過對仁宗朝“無事”表象的深入剖析,正可揭示仁宗在任用將帥官吏方面的失誤和太平繁榮表象下的危機,從而提出自己變革的主張。此段采用先總提、后分論的形式,逐一闡述“刑平而公之效”,“賞重而信之效”,“納用諫官御史,公聽并觀,而不蔽于偏至之讒之效”,“因任眾人之耳目,拔舉疏遠(yuǎn),而隨之以相坐之法之效”,“寬仁恭儉,出于自然,忠恕誠愨,終始如一之效”。總的來說,還是對仁宗在位期間施政的頌揚,批評與揭露是次要的。

    在前文作了充分鋪墊以后,作者在第四段才掉轉(zhuǎn)筆鋒,縱論“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看似有所離題,實則是在仁宗朝情況的論述中,已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無事”表象下的“有事”,“安逸蕃息”表象下的積弱,太平繁榮表象下的危機。因此這一段順勢對“累世因循末俗之弊”作集中的揭露,細(xì)數(shù)十大流弊,可謂是順理成章。這些積弊,雖是百年來漸進(jìn)形成的,但在位時間最長的仁宗統(tǒng)治時期,卻是上述弊端加深加重的關(guān)鍵時期。對仁宗朝積弊深入揭露后,末段順理成章提出“人事之不可怠終”,“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呼吁立刻進(jìn)行改革。

    后人評論

    陳在《文則》中評本文:“文簡而理周,斯得其簡也。”

    伯夷

    事有出于千世之前,圣賢辯之甚詳而明,然后世不深考之,因以偏見獨識,遂以為說,既失其本,而學(xué)士大夫共守之不為變者,蓋有之矣,伯夷是已。

    夫伯夷1,古之論有孔子、孟子焉,以孔、孟之可信而又辯之反復(fù)不一,是愈益可信也。孔子曰:“不念舊惡,求仁而得仁,餓于首陽之下,逸民也。”孟子曰:“伯夷非其君不事,不立惡人之朝,避紂居北海2之濱,目不視惡色,不事不肖,百世之師也。”故孔、孟皆以伯夷遭紂之惡,不念以怨,不忍事之,以求其仁,餓而避,不自降辱,以待天下之清,而號為圣人耳。然則司馬遷以為武王伐紂,伯夷叩馬而諫,天下宗周,而恥之,義不食周粟而為《采薇之歌》,韓子因之,亦為之頌,以為微二子3,亂臣賊子接跡于后世,是大不然也。

    夫商衰而紂以不仁殘?zhí)煜拢煜率氩徊〖q?而尤者,伯夷也。嘗與太公4聞西伯5善養(yǎng)老,則欲往歸焉。當(dāng)是之時,欲夷紂者,二人之心豈有異邪?及武王一奮,太公相之,遂出元元6于涂炭之中,伯夷乃不與,何哉?蓋二老,所謂天下之大老,行年八十余,而春秋固已高矣。自海濱而趨文王之都,計亦數(shù)千里之遠(yuǎn),文王之興以至武王之世,歲亦不下十?dāng)?shù),豈伯夷欲歸西伯而志不遂,乃死于北海邪?抑來而死于道路邪?抑其至文王之都而不足以及武王之世而死邪?如是而言伯夷,其亦理有不存者也。

    且武王倡大義于天下,太公相而成之,而獨以為非,豈伯夷乎?天下之道二,仁與不仁也。紂之為君,不仁也;武王之為君,仁也。伯夷固不事不仁之紂,以待仁而后出。武王之仁焉,又不事之,則伯夷何處乎?余故曰圣賢辯之甚明,而后世偏見獨識者之失其本也。嗚呼,使伯夷之不死,以及武王之時,其烈豈減太公哉!

    【注】

    1伯夷:商末孤竹君長子,孤竹君欲以次子叔齊為繼承人。他死后,叔齊讓位于伯夷,伯夷以為逆父命,遂逃之,而叔齊亦不肯立,亦逃之。2北海:指渤海。3二子:指伯夷及其弟叔齊。4太公:即太公望,姓姜,名尚,字子牙。5西伯:西伯侯姬昌。6元元:百姓,平民。

    自從司馬遷寫了《史記?伯夷列傳》以后,世人都奉伯夷為清高的遺老和高士。但王安石的這篇文章,卻一反傳統(tǒng)看法,對伯夷的為人提出了質(zhì)疑和自己的看法,表現(xiàn)了他不拘于傳統(tǒng)成見的精神和敢于質(zhì)疑的處事態(tài)度。

    文章第一句單獨為一段,用一個超長句提出問題,樹起了批判的靶子。他認(rèn)為有的事發(fā)生在千世之前,圣賢原已講得很清楚,但后人“不深考之”,以自己的“偏見獨識”立說,使事情失其本來面目;其后的學(xué)士大夫又守偏見而不變,伯夷的事就是典型。其中提到的“后世不深考”者,指司馬遷的《史記?伯夷列傳》;而“學(xué)士大夫”則是指韓愈一類人。

    接著,引述孔子、孟子有關(guān)伯夷的議論作為自己立論的依據(jù)。引孔子之論,主要著眼于“求仁而得仁”,而對“餓于首陽之下,逸民也”之論則不加置評;引孟子之說,則主要著眼于“非其君不事,不立惡人之朝,避紂居北海之濱”,并將孔、孟的上述評論聯(lián)系起來,加以綜合,從而得出自己的結(jié)論:“故孔、孟皆以伯夷遭紂之惡,不念以怨,不忍事之,以求其仁,餓而避,不自降辱,以待天下之清,而號為圣人耳。”對司馬遷、韓愈之說作指名道姓的嚴(yán)厲批評。

    第三段依據(jù)孔孟的“求仁”“避紂”之論進(jìn)一步推論,用時代更早、更權(quán)威的圣賢之論來批駁后世的“偏見獨識”,理足氣盛,故直斥之為“大不然”。先指出紂不仁,但伯夷卻避紂,與呂望皆聞西伯善養(yǎng)老而往歸之,從而得出伯夷“欲夷紂”的心愿與呂望無異。既然如此,他就不可能在武王伐紂時叩馬而諫,認(rèn)為這是“以臣弒君”“以暴易暴”,并于后來義不食周粟而餓死。從而否定司馬遷的上述記載,也否定韓愈的“亂臣賊子”之說。

    文末一段結(jié)構(gòu)尤妙,一改前文批判論調(diào),而是反過來推論,使得論證更加嚴(yán)密謹(jǐn)慎。武王倡伐紂之大義,太公輔佐而成就大業(yè),“夷紂”之心與呂望無異的伯夷不可能以之為非而加以勸阻反對。這里主要抓住仁與不仁作文章,辯駁振振有詞,顯得理直氣壯,義正詞嚴(yán)。最后照應(yīng)篇首,重申自己的觀點:“圣賢辯之甚明,而后世偏見獨識者之失其本也。”并感慨系之,補上一句自己的推想加以強調(diào)說:“使伯夷之不死,以及武王之時,其烈豈減太公哉!”

    后人評論

    沈德潛在《唐宋八家文鈔》卷三十中說本文“簡而能莊,字字著力”。

    材論

    天下之患,不患材之不眾,患上之人1不欲其眾2;不患士之不欲為,患上之人不使其為也。夫材之用,國之棟梁也,得之則安以榮,失之則亡以辱。然上之人不欲其眾、不使其為者,何也?是有三蔽焉。其尤蔽3者,以為吾之位可以去辱絕危,終身無天下之患,材之得失無補于治亂之?dāng)?shù)4,故偃然5肆吾之志,而卒入于敗亂危辱,此一蔽也。又或以謂吾之爵祿貴富足以誘天下之士,榮辱憂戚在我,是吾可以坐驕6天下之士,而其將無不趨我者,則亦卒入于敗亂危辱而已,此亦一蔽也。又或不求所以養(yǎng)育取用之道,而然7以為天下實無材,則亦卒入于敗亂危辱而已,此亦一蔽也。此三蔽者,其為患則同,然而用心善而猶可以論其失者,獨以天下為無材者耳。蓋其心非不欲用天下之材,特8未知其故也。

    且人之有材能者,其形何以異于人哉?惟其遇事而事治,畫策而利害得,治國而國安利,此其所以異于人者也。故上之人茍不能精察之、審用之,則雖抱皋、夔、稷、契9之智,且不能自異于眾,況其下者乎?世之蔽者方曰:“人之有異能于其身,猶錐之在囊10,其末立見,故未有有其實而不可見者也。”此徒有見于錐之在囊,而固未睹夫馬之在廄也。駑驥雜處{11},飲水食芻,嘶鳴蹄嚙{12},求其所以異者,蔑矣。及其引重車,取夷路,不屢策,不煩御,一頓其轡{13}而千里已至矣。當(dāng)是之時,使駑馬并驅(qū),則雖傾輪絕勒{(diào)14},敗筋傷骨,不舍晝夜而追之,遼乎其不可以及也。夫然后騏驥褭與駑駘{15}別矣。古之人君知其如此,故不以為天下無材,盡其道以求而試之耳。試之之道,在當(dāng)其所能而已。

    夫南越之脩簳{16},鏃以百煉之精金,羽以秋鶚之勁翮{17},加強駑之上而{18}之千步之外,雖有犀兕{19}之捍,無不立穿而死者,此天下之利器,而決勝覿武{20}之所寶也。然而不知其所宜用,而以敲撲,則無以異于朽槁之挺也。是知雖得天下之瑰材桀智,而用之不得其方,亦若此矣。古之人君知其如此,于是銖量其能而審處之,使大者小者、長者短者、強者弱者無不適其任者焉。其如是則士之愚蒙鄙陋者,皆能奮其所知以效小事,況其賢能智力卓犖者乎?嗚呼!后之在位者,蓋未嘗求其說而試之以實也,而坐曰天下果無材,亦未之思而已矣。

    或曰:古之人于材有以教育成就之,而子獨言其求而用之者何也?曰:因天下法度未立之先,必先索天下之材而用之。如能用天下之材,則能復(fù)先生之法度。能復(fù)先王之法度,則天下之小事無不如先王時矣,況教育成就人材之大者乎?此吾所以獨言求而用之之道也。

    噫!今天下蓋嘗患無材。吾聞之,六國合從而辯說之材出,劉、項并世而籌畫戰(zhàn)斗之徒起,唐太宗欲治而謨謀{21}諫諍之佐來。此數(shù)輩者,方此數(shù)君未出之時,蓋未嘗有也,人君茍欲之,斯至矣,今亦患上之不求之、不用之耳。天下之廣,人物之眾,而曰果無材者,吾不信也。

    【注】

    1上之人:泛指位居高層的統(tǒng)治者,此處指皇帝。2不欲其眾:不希望人才眾多。3蔽:遮擋,蒙蔽。這里引申為偏見。4數(shù):舊指氣數(shù),即命運。這句話的意思是指人才的得失,對國家治亂的命運無所補益、不起作用。5偃(yan演)然:安樂的樣子。6坐驕:安然不動,傲視天下。7(xǐ洗)然:擔(dān)心害怕的樣子。8特:但,只不過。9皋(gao高):皋陶(yáo姚),姓偃,相傳曾被舜帝任為管刑法的官。夔(kuí奎):舜時期的樂官。稷:是歷山氏之子,名農(nóng),能種植百谷。為五谷之神。契(xiè瀉):相傳是舜的大臣,主管教化。為商朝的祖先。10錐之在囊:比喻有杰出才能的人士是不會被埋沒的,就像放在口袋里的錐子一樣,馬上會露出尖端來。出自《史記?平原君列傳》。囊,口袋。{11}駑(nú奴):劣馬。驥(jì記):千里馬,常以之比喻杰出的人才。{12}嚙(niè聶):咬。{13}一頓其轡(pèi佩):一拉馬韁繩。{14}傾輪絕勒:車輪歪斜,馬韁繩勒斷了。{15}褭(yaoniao咬鳥):駿馬名。駑駘(tái臺):能力低下的劣馬。比喻才能平庸。{16}脩簳(gan桿):長的箭。{17}勁翮(he河):堅硬的翎管,可造箭尾。{18}(kuo擴):張滿弩弓。{19}犀兕(xisì西四):像野牛似的猛獸。犀牛有二角,兕是雌性的犀牛,只有一只角。{20}覿(dí迪)武:以武力相見,即打仗的意思。{21}謨(mó模)謀:計策,謀略。

    《材論》是一篇駁論型的論說文,作于嘉祐年間。從題目即可看出,這是一篇專講人才問題的專論。王安石認(rèn)為改革弊政的關(guān)鍵問題在于人才,因此,他在文中對人才的重要性和選拔、使用人才的方法,作了相當(dāng)精辟的論述。有很強的針對性,有的放矢,批駁有力,深刻闡明了有關(guān)人才的重大社會問題,表達(dá)了“索天下之才而用之”的政治改革家的宏圖大略。本文可以說是王安石改革圖新的“招賢書”。

    作者在文章伊始便喊出:“天下之患,不患材之不眾,患上之人不欲其眾;不患士之不欲為,患上之人不使其為也。”語氣何其堅定!論點何其鮮明!“夫材之用,國之棟梁也”,把人才問題提高到關(guān)乎國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是治國的極端重要的大事。然而,“上之人”,即上層的統(tǒng)治者,“不欲其眾、不使其為”這種社會弊病是怎么形成的?對此,作者尖銳地指出當(dāng)今在人才問題上存在的“三蔽”,即三種偏見,三種錯誤觀點,并一一加以批駁。

    作者在列舉了人才問題的三種偏見的同時,還概括出其共同的危害性是“卒人于敗亂危辱”,這一結(jié)論真是振聾發(fā)聵,發(fā)人深省。還與前邊“失之則亡以辱”相呼應(yīng),再一次有力地論證了人才對于國家生死存亡的極端重要性。但在進(jìn)一步的深入分析與批駁中,作者并沒有對三種偏見平均用力去批駁,而把重點放在第三種偏見上,“用心非不善”“其心非不欲用天下之材”“獨以天下為無材者耳”。持這種偏見的人,其主觀上不是不想用天下人才,而是糊涂無知,不懂選用天下人才之道。這是因為持前兩種偏見者自視位高、財足,認(rèn)為人才得失與國家治亂無關(guān)的謬論,容易被識破,不需贅述。而第三種人之偏見,作者認(rèn)為“猶可以論其失者”,是本文重點批駁的內(nèi)容。

    在對人才的重要性定位,并對選拔和使用人才的原則、方法作出深刻精辟的論述以后,作者意猶未盡,再一次以義正詞嚴(yán)的口氣說:“天下之廣,人物之眾,而曰果無材者,吾不信也”。旗幟鮮明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場和看法,氣勢磅礴,自然有力。

    后人評論

    朱自清在《經(jīng)典常談》中說:“王是政治家,所作以精悍勝人”。

    太古1

    太古之人不與禽獸朋2也幾何?圣人惡之也,制作3焉以別之。下而戾4于后世,侈裳衣5,壯宮室6,隆耳目之觀7,以囂8天下,君臣、父子、兄弟、夫婦皆不得其所當(dāng)然,仁義不足澤其性,禮樂不足錮9其情,刑政不足網(wǎng)10其惡,蕩然復(fù)與禽獸朋矣。圣人不作,昧者不識所以化之之術(shù),顧引而歸之太古。太古之道果可行之萬世,圣人惡用{11}制作于其間?必制作于其間,為太古之不可行也。顧欲引而歸之,是去禽獸而之禽獸,奚{12}補于化哉?吾以為識治亂者{13},當(dāng)言所以化之之術(shù)。曰歸之太古,非愚則誣。

    【注】

    1太古:遠(yuǎn)古,上古。2與禽獸朋:與禽獸為伍,意謂人們的不開化與禽獸相近。3制作:此處指制作房屋、衣服、禮樂等。4戾(lì立):至,到。5侈裳衣:使人的衣裳穿得奢侈華麗。侈,奢侈。裳衣,即衣裳。6壯宮室:使人住的宮殿建得很壯麗。7隆耳目主觀:使人的視覺聽覺、得到盡情享受。隆,隆盛,興盛。8囂:喧囂,此處里有炫耀之意。9錮:禁錮,控制。10網(wǎng):網(wǎng)羅,束縛,防范。{11}惡用:何用。{12}奚(xi夕):何。{13}識治亂者:明白治亂之理的當(dāng)權(quán)者。識,指明白、明了。

    熙寧元年(1068)四月,擔(dān)任“知江寧府(今江蘇南京)軍府事”的王安石奉宋神宗趙頊詔至京師越次入對。皇帝問:“為治何先?”答曰:“擇術(shù)為先。”這里的“術(shù)”就是“變法”,就是用新的觀點和方法,以改變朝廷上下陳舊的政治理念和思想道德觀點,借以逐步改變當(dāng)時積貧積弱的局面,達(dá)到富國強兵的目的。

    本文不足兩百字,寫于“入對”兩年后,即熙寧三年,跟“越次入對”的基本觀點相似,是一篇言簡意賅的說理小品。

    本文中作者高屋見瓴,以十分精練的語言,將我國社會進(jìn)化史概括為三個階段。一是太古時期,人與禽獸野處雜居,生活在一起,為“朋”共處,各方面的生存條件十分簡陋,物質(zhì)文明和精神文明都還談不上豐富。二是漫長的階級社會。物質(zhì)生活大大提高,也有了國家社會制度和禮樂規(guī)范,物質(zhì)文明和精神文明逐漸豐富、升華、精致化,然而,君臣、父子、兄弟、夫婦的倫常往往受到破壞,仁義、禮樂、刑政、教化等等無法禁錮,人性越來越墮落,似乎又回到與“禽獸朋”的境地。這也是作者最為痛心、憂慮的,希望能徹底改變的狀況。三是回到理想社會。這種社會的具體情況,由于實際還沒有出現(xiàn),文中也含混朦朧,僅僅是一筆帶過。

    接著,王安石把批判的矛頭指向“太古不化”,認(rèn)為原封不動地回到“太古”,是一種倒退,批判口氣相當(dāng)嚴(yán)厲。那么,作為“識治亂者”,正確的道路是什么?一句話:“當(dāng)言所以化之之術(shù)。”這里的“化”,不只是教化之意,它的主旨是變化,大而化之,就是只有通過變法,即整個社會的改革和變動,才能掃除一切惡習(xí),真正實現(xiàn)富國強兵。

    后人評論

    吳德旋《初月樓古文緒論》:“古來博洽而不為積書所累者,莫如王介甫。”

    興賢

    國以任賢使能而興,棄賢專己1而衰。此二者,必然之勢,古今之通義,流俗2所共知耳。何治安之世有之而能興,昏亂之世雖有之亦不興?蓋用之與不用之謂矣。有賢而用,國之福也;有之而不用,猶無有也。商之興也,有仲虺、伊尹;其衰也,亦有三仁3。周之興也,同心者十人4,其衰也,亦有祭公謀父5、內(nèi)史過6。兩漢之興也,有蕭、曹、寇、鄧之徒;其衰也,亦有王嘉、傅喜、陳蕃、李固之眾7。魏、晉而下,至于李唐,不可遍舉,然其間興衰之世,亦皆同也。由此觀之,有賢而用之者,國之福也,有之而不用,猶無有也,可不慎歟?

    今猶古也,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今之士民亦古之士民。古雖擾攘之際8,猶有賢能若是之眾,況今太寧,豈曰無之?在君上用之而已。博詢眾庶9,則才能者進(jìn)矣;不有忌諱,則讜直10之路開矣;不邇小人,則讒諛者自遠(yuǎn)矣;不拘文牽俗,則守職者辨治矣;不責(zé)人以細(xì)過,則能吏之志得以盡其效矣。茍行此道,則何慮不跨兩漢、軼{11}三代,然后踐五帝、三皇之涂哉。

    【注】

    1專己:自己獨斷專行。2流俗:指一般平民百姓。3仲虺(huǐ悔):商湯的左相,即中壘。伊尹:商湯的宰相,曾輔佐湯伐桀滅夏。三仁:指商末三位賢人微子、箕子、比干。4十人:指周朝初年輔助武王、成王的周公、太公、召公、畢公等十人,《尚書?大誥》中有詳細(xì)記載。5祭公謀父:祭公是周穆王時的卿士,謀父是字。6內(nèi)史過:周惠王時的大臣,思想比較開明。內(nèi)史為周朝的官名,相當(dāng)于后世的宰相。7王嘉:西漢哀帝時宰相,為人剛直嚴(yán)毅,后因勸諫哀帝寵幸董賢,下獄死。傅喜:哀帝時為右將軍,為人恭儉修潔,忠誠憂國。陳蕃:東漢末大臣,為人忠清直亮,后謀誅宦官,事泄被殺。李固:東漢末年的大臣,從小博學(xué)正直,沖帝時為左尉,后被誣下獄,與二子一起被害。8擾攘之際:指亂世。擾,擾亂,侵?jǐn)_,紛擾。攘,攘奪。9博詢眾庶:廣泛征求百姓意見。10讜(dang黨)直:正直敢諫。讜,言直。{11}軼(yì亦):超過,超越。

    “興賢”二字是“國以任賢使能而興”的縮寫,意為一個國家只有起用賢人才能使國家興旺起來,這是本文的主旨。這篇議論小品大致作于嘉祐四年(1059)間,從中不僅可以看出作者早就對選賢任能有關(guān)國運興衰的重要性有明確認(rèn)識,而且此文在當(dāng)時具有影響輿論,推動朝廷,提醒皇上的積極作用。

    作為一篇議論文,本文風(fēng)格是簡勁有力,深入淺出。文首開門見山,直奔主題。“國以任賢使能而興,棄賢專己而衰。此二者必然之勢,古今之通義,流俗所共知耳”,把自己的觀點表達(dá)得明確堅定,不枝蔓,不拖泥帶水。

    緊接著,以歷史為鑒,重實證。作者著重舉出商、周、兩漢賢才共22位歷史人物來證明前面自己提出的基本觀點,給人明確、深刻的印象。王安石隨手拈出的這些賢才的事跡,都是班班可考,無法否認(rèn)的,這從一個側(cè)面說明作者有豐富的古代興衰的歷史知識,有過認(rèn)真、詳實的思考,并不是偶然的靈機一動。最后以一句“由此觀之,有賢而用之者,國之福也,有之而不用,猶無有也,可不慎歟”加以歸結(jié)。既是對當(dāng)世的提醒,又巧妙地引出下文,起到過渡的作用。

    王安石認(rèn)為,賢才“今猶古也”,一個是“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一個是“今之士民亦古之士民”,兩者并沒有什么不同。他在對比中向君王進(jìn)言,希望打開言路,發(fā)現(xiàn)真正的賢能之士;希望君王能遠(yuǎn)離小人,寬容人才的小缺點、小過失,那么能吏們就能盡心盡責(zé),在崗守職的人們也能明白治理政事的是與非了。這些建議分條陳述,極有現(xiàn)實性和針對性,從不同的方面向君王和高層統(tǒng)治者提出了興賢用能的指導(dǎo)方針。內(nèi)容豐富,概括性強,至今仍有很強的借鑒和啟示意義。

    后人評論

    李東陽在《懷麓堂詩話》中稱贊王安石是“極有筆力當(dāng)別用一具眼觀之”。

    傷仲永

    金溪1民方仲永,世隸耕2。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3。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yǎng)父母、收族4為意,傳一鄉(xiāng)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5,或以錢幣乞{6}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huán)謁7于邑人,不使學(xué)。

    予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fù)到舅家,問焉,曰:“泯然8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9,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yuǎn)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

    【注】

    1金溪:宋代縣名,屬江南西路撫州,治所在今江西金溪縣。2隸耕:屬于農(nóng)耕人家。3借旁近與之:借附近人家的書具給他。4收族:團結(jié)同族。5賓客其父:用對待賓客的禮節(jié)對待他父親。此處“賓客”作動詞用。6乞:給,給予。7日扳(pān攀)仲永環(huán)謁:每天牽拉著仲永四處拜訪。扳,挽引,拉扯。8泯然:消失殆盡的樣子。9通悟:猶“通敏”,通達(dá)聰慧。

    本文寫于慶歷三年(1043),是一篇因事抒感、敘議結(jié)合的散文名篇。作者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的事件為主體,緊扣一個“傷”字展開,流露出作者對一個神童從幼年的天資聰穎到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強調(diào)后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jǐn)⑹潞妥h論兩部分。敘事部分作者用跟蹤描寫的手法,描寫了方仲永的人生變化。方仲永出身于世代為農(nóng)的家庭,幼年時天資聰穎,五歲時忽然向父母索取紙筆,便能寫出四句詩來,并知道署上自己的姓名,好像是一個無師自通的神童,而且文思敏捷,“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這真是有點傳奇色彩。后來其父“不使學(xué)”,十二三歲時他已名不副實,文采上開始走下坡路了,再讓他作詩,和前時之聞已經(jīng)相差很遠(yuǎn)。又過了七年,作者再到舅家,問到方仲永的情況,幼時的聰慧已經(jīng)消失凈盡,已經(jīng)和蕓蕓眾生沒有什么差別了。

    仲永的天賦遠(yuǎn)遠(yuǎn)超過一般有才能的人,但最終卻變成和大眾一樣平凡無奇,這是為什么呢?為了進(jìn)一步揭示原因,作者又紆徐委曲地轉(zhuǎn)進(jìn)一層,使其議論向縱深發(fā)展,指出天賦這樣好的仲永,因不重視后天的教育培養(yǎng),尚且淪為眾人;那么本來就是天賦平常的人,如果再不重視后天的教育,最終還能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嗎?結(jié)尾奇警而又發(fā)人深思。

    后半部分議論則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強調(diào)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以“傷仲永”為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何以可“傷”的道理,表達(dá)了三個層次的“傷”。第一層是為仲永這樣一個天才最終淪為一個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層是為像仲永的父親這樣不重視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層是為那些天資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終連普通人都不如,重蹈方仲永的覆轍的人哀傷。

    這篇不到三百來字的文章,敘事條理清楚,說理深刻透徹。通過方仲永這一實例說明具有普遍借鑒意義的道理,給人以深長的思考。人是否能成才,與天資有關(guān),更與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學(xué)習(xí)有關(guān)。這就對鼠目寸光的家長提出了批評與警告。這種批評與警告,至今仍有很普遍的借鑒意義。

    后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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