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王律師,最后我想問下,我父親這個案子有多大勝算?”趙女士心中有些不踏實,一萬五千元不多,但也不是小數。 “您父親的案子有個最大的風險點,就是那份《協商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書》,我查了下相關的法律規定,都沒有禁止勞動者與公司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即便是工傷職工。 但是您父親的案子有一線轉機,就是《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就看法院怎么認定了!”王川道。 (《職業病防治法》于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獲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開始實施。 此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分別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六年七月二日、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四日和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對該法進行修正。這里引用的案例系二零一四年最高院發布的案例) “嗯,我也明白,這事不簡單!我父親的案子就麻煩你了!”趙女士點頭道。 “這是接案筆錄,您看下是否有出入,如果沒問題麻煩您簽個字。”王川道。 送走趙女士后沒多久,牛主任打來了電話。 “小王,案子怎么樣了?”牛主任問道。 “搞定了,合同簽了,明天一早客戶打款,一審律師費一萬五千元,差旅費實報實銷。”王川道。 “嗯,挺好。后面的事你安排吧,什么時間去滬市跟行政說下,讓她給你訂票。”說完,牛主任掛斷了電話。 剛才王川說要向主任匯報下律師費的事,其實他并沒有打電話給老牛,不過是在外面轉了一圈,主要是想讓客戶趙女士知道所里對于律師費的減免是很嚴格的。 萬一趙女士覺得一萬五千元律師費還是高,中間有個主任在,王川也好有個臺階,可以進退自如。 說白了這是一種營銷手段!是王川從鄭毅哪學來的!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