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您千萬別叫我賈總,叫我賈經理就行。合同我帶了。”賈經理說著將一份大約有一公分厚的合同遞給了王川。 王川接過合同后,腦袋嗡的一下大了三圈,他敢肯定合同里的字全認識,但是綜合在一起后,他就懵逼了。 合同里既寫了購買設備的條款,又寫了建筑施工的條款,有很多專業術語,王川吃不準這種合同到底是采購合同還是施工合同。畢竟他沒做過建筑工程的案子,對這類事不太明白。 此時的王川就像是老虎遇到了刺猬,無處下嘴,不知道該從哪問起。 “您稍等下哈,這類合同比較復雜,術業有專攻,我很少做這塊業務,但是我們所里有律師做。您先坐下,我去下馬上回來。”王川說完,拿著合同出了會議室。 他出了會議室后,一抬頭正好看到萬胖子提著包走進主任辦公室,急忙跟了進去。 “萬哥,這類合同你見過嗎?”王川說著將合同遞給了萬胖子。 “這是epc交鑰匙工程。其實就是公司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通常公司在總價合同條件下,對其所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和進度進行負責。 說白了,就是出售設備方,根據對方的要求完成廠房的建設和設備安裝,待試運行完成后,直接將項目交接給對方。然后收取費用。 這類案子都是按照建筑工程項目來立案的,管轄法院為項目所在地的法院。你這是接了一個大活兒啊!這類訴訟可不簡單。”萬胖子道。 “萬哥,你真牛!這都知道!”王川佩服道。 “牛什么啊!前幾年我做過一個發電廠的案子,索要尾款,跟這個差不多,都是epc項目,前前后后的折騰了有兩年才判下來。這家公司要委托嗎?”萬胖子問道。 “他們公司想先發個律師函,如果對方不給錢再起訴。我不知道該怎么談,所以過來問問你。”王川道。 “走!我過去給你談,你來寫律師函,這個案子算你的。”萬胖子說完,跟著王川去了會議室。 半個多小時候后,賈經理支付了五百元律師費,王川給他起草了一份律師函,當然律師函在郵寄出去之前,王川給萬胖子看了下,以免犯低級錯誤。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