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去年年底時,上面告訴我今年下半年我們酒店有兩個出國去總部學習的名額,我這幾年工作很賣力,上面將其中一個名額給了我。 您也知道現代社會女人想要靠自己出人頭地很難,真的很難!我不想錯過這次機會……”馬經理說完低下了頭:“一邊是愛情的結晶,一邊是前途事業!我真的很難抉擇!” 王川看得出她內心的糾結與內疚:“所以……您最后選擇了事業?!” 馬經理沒說話,重重的點了點頭! “我老公知道我把孩子拿掉后,暴跳如雷,后來他摔門離開了家。我在家休假恢復期間,他父母連面都沒露,我老公也冷言冷語,張嘴閉嘴的罵我自私! 我知道他想要這個孩子,他父母一直盼著抱孫子,可是我不想做家庭主婦,我也有我的事業。 自從拿掉孩子后,我一下成了他家的罪人!我們兩個漸漸的感情越來越淡,現在已經形同陌路了!”馬經理說著流下了眼淚。 見她如此,王川急忙從桌上的紙盒中抽出幾張面巾紙,遞了過去。 “您找我是想給你們調解?!” 王川心里一陣郁悶,你們夫妻感情的事我可沒辦法,我都沒媳婦呢,哪有資格給你們調解啊,沒經驗啊! “不是的,王律師您別誤會!我們已經走到盡頭了! 三月份時,我老公把我起訴了,要求離婚并要求我賠償他三十萬元精神損害費,說我侵犯了他的生育權! 王律師,離婚我不在乎,反正也這樣了,遲早的事。我想咨詢您下,這三十萬精神損害賠償我是否一定要給他?”馬經理眼神中充滿了疑問,看向王川。 “如果你們夫妻雙方都想離婚,法院判決離婚應該沒有問題。但是你老公以您侵犯他的生育權為由要求您支付三十萬精神損害賠償款,法院不一定會支持! 我個人認為,生育權是男女雙方都有的權利,是公民的一項基礎權利,任何一方要想行使生育權都必須得到對方的同意,換句話說,必須男女雙方一致同意次才可以行使生育權。任何一方均不得逼迫另一方行使該項權利。”王川道。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