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因此,工資、加班費和未休年假工資等勞動報酬一般適用勞動爭議的特殊時效,不管工作了多少年,如果存在拖欠的情況,在職期間按或者在離職后一年內都可以主張。只要證據確鑿,法院都會支持。 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中的超出一倍部分只能適用勞動爭議的一般時效,即勞動者須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內主張權利。 古樂從二零一零年一月開始未簽勞動合同,到現在已經兩年零九個月了,早就過了一年,所以他的主張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王川道。 “哦,這我就明白了。當時對方律師差點把我繞暈了。不過還好有您寫的代理詞。”付紫文捂著胸口道。 王川剛坐下電話響了,是個座機。 “您好,是王川嗎?”電話那邊傳出來一個中年女人的聲音。 王川一愣,如果是法院打來的,對方應該亮牌子,告知自己是那個法院的;如果是客戶打來的,會稱呼自己為王律師,而且會很客戶,語氣沒有這么生硬。王川一時有些猜不出對方的底細。 “您好,我是王川,您是那位?”王川問道。 “我是門頭溝拆遷辦的,龍泉鎮xx路第108號院是你的吧?我們現在通知你明天上午拿上房產證和身份證到拆遷辦來下,我們要登記。”對方仿佛是下鄉的干部,說話很硬氣。 王川心中一喜,暗道:哦!原來是拆遷辦的,我說這么牛呢。 “好,我明天過去。麻煩問下拆遷辦在哪?”王川急忙道。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