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刊本琵琶記-《中國文學研究·戲曲篇》
元刊本的小說,今已發見了幾種,元刊本的戲曲,于《元刊雜劇三十種》外,又有《琵琶記》等發見。這種發見在研究中國文學的人看來是極可注意的。元刊本的小說,《三國志平話》已印行,其余幾種,大約不久也可出版。《元刊雜劇三十種》早已印行。元刊《琵琶記》也已由武進董氏用珂羅版印行了。全書二冊,大類元刊的本相。卷首附有插圖十幅,筆致瀟灑,鏤刻精工,甚似明代萬歷以后的作品。我一見便懷疑,不知這些圖是否即為原刊本所有(那時,我對于明刊劇本所見絕少,凌刻朱墨本傳奇更未睹一種)。我的一位友人卻斷定以為這是元物。明代的傳奇插圖,如所稱為陳眉公、李卓吾批評的幾種,都沒有那末生動可愛,像這一類的插圖,當然不是明代所會有的。我總有些疑心,不能就相信這話。說這話的人卻十分相信董氏的精細誠實,所以便一口咬定這些插圖決非明物。后來,我見到了明末凌濛初氏所刊的《幽閨記》,其插圖的調子與董印的《琵琶》插圖十分相同,即圖幅邊上的引本文句子的題詞,其筆法也是相類的。我便猛省道:“也許元刊《琵琶》的插圖也是凌氏本的《琵琶》上的吧。”過了一年我見到了一部凌氏刻本的《琵琶記》,其所附的插圖,果然便是董氏影印本所有的。我將這圖示給我的那位朋友,他才啞然無言。這樣的印書,似不大誠實,且實在足以誤人。見聞不廣的人,往往會將二代的刊物合而為一。也許竟會有人據此而討論元代插圖的價值與筆致的,那不是大可笑的事么?在這一點,我很希望現在刻印古書的人,要以誠實為第一個前提。即拿《琵琶記》來說吧,最好是照原本樣子,不插圖(原本有圖與否,不可知,須請董氏說明)。如必須插圖,也要慎重的聲明,這些插圖本非原本所有,而系借自某種刊本的。不然,欺人誤己,決非刻印古書的道德上所允許的。聽說這一類作偽的事不少,長沙葉氏便是一位慣于作偽的人(?)。很希望收藏家、研究者們能夠隨時指摘他們出來。這真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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