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那二十六名裁判,除了文華和老陳之外,其他人基本沒什么私交,純粹是因為新秀大賽受邀當裁判,才有了一次一起共事的機會。 新秀大賽結束以后,鑒于不愉快的“戰斗合作”,也從沒私下聯系過了。 畢竟當時他們別李銘揍得很慘啊。 誰敢說當時心里就沒有抱怨過“豬隊友”的? 基于這些不愉快的共同經歷,很默契地沒有結交,沒有往來。 就連文華和老陳,兩個原本認識的人,這次來參加李銘的酒宴,都沒有互相打過招呼,各來各的。 然而就發生餓了尷尬的事情…… 文華來了! 老陳來了! 某某裁判來了! 咦,某某某裁判也來了! 快看,那誰也來了。 草,怎么那個誰誰誰也來了…… 二十六名裁判,不約而同,盡數到場! 他們的來意相當好理解。 因為那次治安隊代表當時就說了,是他們誤會了李銘,出手導致李銘延誤了正事,算起來,是跟李銘結仇了。 稍微了解李銘的都知道,這家伙對待仇人那叫一個狠??! 他們可不想被惦記。 于是默默的、自覺的,借著這次機會,來蹭蹭喜氣,混混臉熟,頗有點道歉成分在里頭。 正所謂伸手不打笑臉人,李銘再恨他們,總不能在這種場合撕破臉吧。 到時候李銘過來敬酒的時候,主動敬上一杯,說幾句道賀的話,基本上就能化敵為友了。 然而,他們太默契了。 這就造成尷尬的一幕。 在別人眼里看到的場面是…… 那里有個光頭。 又來一個光頭。 再來一個光頭…… 好家伙,今天怎么這么多光頭?! 不認識他們的,不禁懷疑他們是隸屬于某個組織的成員。 尤其是,當他們基于某些情面,無奈地相聚坐在一起時……“某組織成員”的猜測得到了充分驗證! 二十六名裁判就很郁悶! 我們特么就是來單純吃個酒啊。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