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王熙鳳的極盛時光 (一) 王熙鳳協理寧國府,作者將鳳姐之心機手段放筆一寫,極致刻劃了她的英勇、縝密、決斷,與驕縱。 但是鳳姐并不是一開始就這樣,賈珍向王夫人求情時,王夫人向鳳姐猶疑道:“你可能么?”鳳姐答得很得體:“有什么不能的。外面的大事大哥哥已經料理清了,不過是里頭照管照管,便是我有不知道的,問問太太就是了。” 這時候的鳳姐雖然急于展才,卻還謹慎,當賈珍取了寧國府對牌出來,不敢就接,只看著王夫人。直到王夫人說“你哥哥既這么說,你就照看照看罷了。”才由寶玉接了強遞與鳳姐的。 但當鳳姐真個在寧國府做了主,卻完全不是“協理”的派頭,而是威風八面,大行家法,完全把自己當了正牌主子。 她得令之后,不急行事,且先往抱廈坐定,凝思一回,條分縷析,提出寧府五弊: “頭一件是人口混雜,遺失東西;第二件,事無專責,臨期推委;第三件,需用過費,濫支冒領;第四件,任無大小,苦樂不均;第五件,家人豪縱,有臉者不服鈐束,無臉者不能上進。此五件實是寧國府中風俗。” 批書人在此幾度痛哭,說: “舊族后輩受此五病者頗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見書于三十年后,令余悲痛血淚盈面。” “讀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聲大哭,三十年前作書人在何處耶?” 可見,此五弊不獨寧國府,而是世家大族多犯此弊,甚至國家朝政莫不如是。因此脂批又云: “五件事若能如法整理得當,豈獨家庭,國家天下治之不難。” 先分析利弊,再有的放矢,鳳姐確實有頭腦,有方法,有步驟,更有執行力。 只見她思慮停當,次日在寧府升帳訓話,將眾仆婢按花名冊一一點兵派任,先按人頭各司其職,接著說明上工時間安排,最后點明獎懲制度。一一說明清楚,這才按數分發財物。 “眾人領了去,也都有了投奔,不比先時只揀便宜的做,剩下苦差沒個招攬;各房中也不能趁亂失迷東西;便是人來客往,也都安靜了,不比先前正擺茶,又去端飯,正陪舉哀,又顧接客。如這些無頭緒、慌亂、推托、偷閑、竊取等弊,次日一概都蠲了。” 威重令行,果然能干! (二) 第十三回開篇,各脂本在“鳳姐即命彩明定造簿冊”一句前后都有多處批語,而且互相矛盾,打起筆仗來。例如: “寧府如此大家,阿鳳如此身份,豈有使貼身丫頭與家里男人答話交事之理呢?此作者忽略之處。” “彩明系未冠小童,阿鳳便于出入使令者。老兄并未前后看明是男是女,亂加批駁。可笑。” “且明寫阿鳳不識字之故。壬午春。” 有讀者提出,此處并未見到彩明與男人答話交事,何出此言?或是批者以為既要造冊必有對答吧? 但是正如另一條批語說的,不但故事要看前后文,批評也要聯系前后文。 彩明的名字第一次出現在第七回,周瑞家的往鳳姐處送宮花,平兒拿了兩枝出來,命彩明送與寧府小蓉大奶奶——因彩明是男童,出入方便,才可派往寧府傳遞東西,若是丫鬟,去趟寧府不免拋頭露面,可就麻煩得多了。 但是彩明這人的特殊作用,到這回才真正顯現,為的是鳳姐不識字,身邊丫環自然也不識字,于是特地選拔了個識字小童在身邊使喚,聽候吩咐。比如這回中的念花名冊、念賬單兒、登記財物。寶玉催問夜書房之事,鳳姐也是讓彩明查冊子給他看。 再之后,到二十四回中,賈蕓得了差事,寫了領票來領對牌,命人通報進去,也是彩明走了出來,“要了領票進去,批了銀數年月,一并連對牌交與了賈蕓。”——這便是脂批說的“與家里男人答話交事”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