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其實林羽以前是不太待見《學貓叫》這種類型的歌曲。 畢竟太過簡單無腦,還魔性。 配合那種賣萌撒嬌的舞姿,簡直辣眼睛又辣耳朵。 但是任何歌曲都有它的受眾。 即便這種類型的歌都被批判為套用卡農和弦的粗制濫造,毫無音樂性跟藝術性,但這種歌曲到底還是火了不少。 即便不能火很久,至少也為很多人帶來了一時的快樂。 就像這個社會充斥著各色各樣的人,人與人之間的心靈差距如同隔著山海,甚至是星空。 每個人每個群體都有各自的審美,存在即是道理。 更何況,這個時代太辛苦了,誰不想簡簡單單的圖個樂呢? 就好比大家喜歡看網絡小說,純粹就是生存不容易,壓力之下,尋找點快樂與放松。 所以,林羽拿出這首歌來,也并沒有什么心理負擔。 總之就是圖個歡樂的,讓洛若當一把網紅。 這首歌也不適合沈硯霜。 總不見得讓沈硯霜來唱,估計沈硯霜打死她都不樂意。 洛若都有些不樂意,要不是她清楚林羽不會坑她,只怕她早就翻白眼了。 這歌也太羞恥了。 而且,林羽還在做動作,那種羞恥到極點的動作。 握拳像是貓爪一樣在那一撓一撓的。 天吶! 林羽忍住笑。 他心理素質已經強大到了極點,絲毫不會有任何的扭捏。 就算有人對他瞠目結舌,或者嬉笑不已,他只當沒看到。 就連張星都佩服他的心理素質之強大。 不由得感嘆,去《我是歌者》這樣的大舞臺,的確很鍛煉人。 至少對于心理素質是一種強大的錘煉。 要是他也能參加《我是歌者》這樣的節目就好了。 不過只能想想,都是高手對決。 但愿能早日進入那個行業地位。 至少現在有些憋屈了。 林羽當然知道張星的想法,不過他著實騰不出時間來。 他的確應該盡快考慮幫張星也做一張專輯。 當然,這也是意外情況。 畢竟他之前可沒想過要參加《我是歌者》這樣的節目。 計劃被打亂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