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一是犯罪時手段低劣的,比如暴力手段,捆綁、卡脖、捂嘴等等;還有就是犯罪對象是精神病患者、癡呆癥、孕婦、病婦;長期對某一婦女進行犯罪的;在犯罪過程中,非常暴力的。 二是針對多人犯過罪的,三是在公共場合犯罪的,四是兩人以上針對受害者侵犯的,五是致使被害人死亡、重傷等嚴重后果的,六是迫害未滿14歲,不管對方愿不愿意,按犯罪論,且從重處罰。 別問我怎么看,問法律怎么看吧。 就田伯光這種的…明顯可以判無期或者死刑了。 林平之對田伯光這類人沒什么好說的,罪有應得! 你說你…你老色批就老色批吧,安安靜靜做個戀愛攻略,好好去追求人家姑娘,你情我愿不好嗎?你為什么要強迫? 你看看人家小王,交了那么多女朋友,誰說過他觸犯了法律問題? 所以說,無知…法盲真可怕! 這是法律底線問題啊… 咳咳。 雖然這個世界沒有詳細的法律,可是在紅旗下茁壯成長起來的社會接班人,怎么能沒有法律意識?你要問我怎么看…那我只能看法律怎么判… “我的看法是,按律…當殺!”林平之道: “法不容情,我們要遵紀守法!” 林某人一臉認真。 田伯光聽到這話,頓時爆了: “我當殺你個狗屁,這里是武林…武林!哪有什么按律法來說?都是拳頭大就是道理!” 他很不服。 “說得好,可是…你拳頭也不大…至少沒有我們的大!”林平之道。 這里確實是武林,而且按照原著來講,金老先生創作笑傲江湖時,根本沒有明確指出時代背景,他這其實是有意虛化朝代背景,就像重新創造了一個世界觀一樣,確實不太用在意律法之類。 但是你就算以實力為尊,你實力也沒我的強,我比你強…那我說怎么辦就怎么辦。 “噗噗~”田伯光聞言,直接吐血。 對啊… 確實,自己打不過他們。 “殺了吧!”林平之道。 “等等…”田伯光慌了。 …… ……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