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有些人認為應該將精神損害賠償限定于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競合的情況下,另一方才可以在違約責任中主張……” 方大狀開始講了。 旁邊,呼……周欣然松口氣,方大狀什么都好,就是這種突如其來的考察太多了。 也就是她剛剛靈機一動想到了這件事,否則,絕對不可能猜到。 方大狀現在打官司都是具有某種意義的! 當然,兩位律師在那里聊天,旁邊的周某人一下子覺得有點格格不入了。 啥情況,以前不是這樣的,以前都應該是周菜鳥格格不入,怎么現在換我了! 好在方大狀還是很照顧他這個知己的,眼見對方好像都開始冒星星了,趕忙停下來,看著周毅,臉上的表情有點奇怪: “周毅啊,我該說什么好呢,你說你出門總能遇貴人也就罷了,怎么你父母出門也能遇到貴人呢?” 啥玩意?周毅一臉狐疑道:“方大狀,你在說什么,這個事也能算遇貴人?” “那當然,現在的旅游市場相比前幾年來說確實正規了不少,雖然這種情況還能見到,但能如此經典地契合,說真的,太巧了!” “巧的就跟寫出來一樣!” 方大狀的眼中冒著光,然而周某人依舊眼睛里在燒蚊香圈,他在說什么,為什么我每個字都能被聽懂,但就是不明白意思呢。 旁邊的周欣然笑道:“周毅,其實你把方老師當成醫生就能理解了。” “好多醫生在做手術的時候經常會評價病人的某個病變部位,遇到一些如同教科書般經典的情況時也會贊嘆。” 哦……周某人恍然大悟,醫生覺得那病變好標準,所以方大狀也覺得自己父母遇到的這案子很標準? “不單單是這樣,周毅,如果你父母這案子放在去年之前,那就是個簡單的違約責任。” “但是發生在去年元旦之后,情況就不一樣了。”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格權并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受損害方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受損害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而在以前,根據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等等那些規定,你可以在侵權行為中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但是對于違約責任是否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卻沒有明確規定。” “聽不懂,我說人話就是,以前違約了你不能要精神損失費,現在你可以要了,而且能和違約金一起要,明白了嗎?” 這么解釋當然也不全面,但起碼能明白這個意思。 你早這么說我早就明白了,周毅暗自吐槽道。 還是精神損失費這個東西聽起來更順耳。 “所以方大狀,你的意思是,我……不對,我爸媽這次能要雙份錢?” 方大狀點點頭:“未嘗不可,所以我才說,你爸媽這案子,真的是遇到貴人了。” “而且,看你之前的那些錄音,說不定還可以試試退一賠三呢。” 周毅已經聽傻了,一方面退一賠三,一方面再要一份精神損害賠償,這就是大狀的境界嗎? 怪不得他說遇貴人呢,不過總感覺哪里不對的樣子…… 大概解釋了一下,方大狀就開始說起怎么做了。 至于法學界對于民法典九百九十六條規定的一些不同看法,方大狀懶得說。 如何能最直觀的體現某條法律,答案是,案子! 以案釋法,這是最高法每年都要做的事,選出經典的案例,來進行相關的法律解釋。 而現在,方大狀打算做一次以案釋法,通過這個經典的案例來表達自己的觀點! “你爸媽明天回來是吧,等他們回來了,你先去找那個旅行社吧,作為組團社,我們能且只能找它。” “至于它和別的地接社之間的事,那是他們的事。” 周毅點點頭,將咖啡一飲而盡! 他也沒想到,方大狀能把簡單的一個合同違約責任弄到這樣的高度,突然之間都感覺熱血沸騰了呢! 方大狀也已經將咖啡喝完,告辭了周毅,帶著證據便準備回去開始整理。 一邊走,嘴里一邊開始小聲哼唱。 “我本是臥龍崗散淡的人,憑陰陽如反掌博古通今……” 后面的周毅笑著搖搖頭,系統又已經很久沒出來了,估計已經死了吧。 ------題外話------ 補欠更,還差五萬一千字,感謝文癡兄弟的打賞,謝謝 本來只想寫一本爽文,結果寫成了普法文。。關鍵酒劍就是個寫小說的,懂個屁的法律,只能盡力寫,各位大佬輕點罵。。臉疼。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