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我方認為,此種行為,嚴重侵犯了我方當事人的知情權……” 方大狀的話說完,對面的老范開始回復。 害怕歸害怕,但該說的還是要說。 “本案中涉及的商品總金額為2899元,原告開團時砍掉的金額為……剩余金額占比為百分之一,故活動顯示砍價百分之一免費拿,沒有任何欺騙的地方。” “而后原告邀請朋友砍價,每次點擊可得0.01元,所以后面不足百分之零點一,根據算法,剩余金額占比約為0.009996427,但是,因頁面顯示百分比有限,故只顯示為僅差百分之00.9,而原告通過后續各種砍價活動……” “因此,對于原告所稱我方侵犯了其知情權的話,我方認為,并不存在相關問題,每次砍價多少,一應算法都有顯示,只是因為顯示程序問題,所以無法全部顯示出來,只能一直顯示百分之00.9,因此,我方并不存在任何侵權行為。” 老范說的很隨意,但是周某人和方大狀都聽得愣住了。 等等,讓我捋一下,所以,那屏幕上顯示的,僅差百分之00.9,就能砍成,其實那根本不是什么百分之00.9,那是一個后面至少有六位小數點的數字? 而且,現在別說是方大狀了,周毅都想站起來開噴。 這種辯論就是說,我們是把這些都做了的,但是呢,因為顯示程序的問題,所以沒顯示出來,你們看到的才會是那樣。 所以我們不背鍋,我們沒有欺騙行為,都是顯示程序的問題。 聽著人都感覺傻了。 是,從邏輯上好像是沒毛病啊,人家是真的有準備的,只不過沒辦法顯示出來。 但是,再把那些帶著強烈誘導性的話加上看一看呢? 方大狀開口道:“我這里想問被告方幾個問題。” 上面法官表示了同意。 “第一個問題,并夕夕,及其運營公司是否早已經知曉存在這樣的顯示程序問題呢?” 老范在方大狀說出要問幾個問題的時候就開始感覺不對。 他被按在地上摩擦過,所以他比較清楚方大狀的套路。 但是沒辦法,這種情況下根本沒辦法拒絕。 所以只能模模糊糊地說道:“這個以前也不太清楚,但是后面知道的……” “以前?是什么時候呢,該活動已經持續數年,我不認為本公司自己編寫的程序算法,本公司會不清楚其具體情況。” “嗯就是,就是我也不太清楚……”老范只能說道。 “好,他說他作為公司法務,代理案件,卻不清楚業務情況,不過沒關系。” “第二個問題,將0.0009……抱歉,我的記性不好,這數字太長了,這么長的小數點后數字,縮寫為兩三位,那么我想請問,并夕夕應該清楚,這樣子會對很多消費者造成誤解吧?” 老范想說踏馬的,但不敢說。 “應該吧……但不是你說的這樣……” 老范在努力辯解,但是沒用,法庭上是要講道理的,而不是在那里說車轱轆話。 方大狀一揮手:“好了,那就是知道的,而且我以為,以最基本的原則來推斷,他們也能知道會造成這種誤解,否則沒辦法解釋他們在活動里添加了那么多誘導性言論的行為!” “現在,根據被告方的發言我們可以知道,并夕夕以及其背后的運營公司夢尋公司,在很久之前就知道有這個顯示程序問題,而且更是清楚,這個問題會造成消費者很嚴重的誤解!” “但是呢,砍價免費拿活動已經持續如此長的時間,并夕夕和夢尋公司明知此問題會造成消費者很大的誤解,結果,卻沒有任何相關的解釋說明,對吧?” 后面那句話是在問老范的,老范能說什么,沒有解釋就是沒有解釋。 并夕夕閑著沒事干了來解釋這種問題。 但他現在的心里憋屈的厲害,這種從始至終都被對方牽著鼻子走的感覺,很不爽。 只是考慮到對方的身份,所以強行按捺住那種情緒。 這邊,方大狀卻是不管不顧,文來有文對,武來有武對,沒有板磚,他方大狀單挑也是不怕的。 “我想說,這么長時間,沒有進行過任何相關方面的解釋不說,反而在活動中添加了很多誘導性的語言,比如‘僅差百分之00.9,’或者是‘今天你是最幸運的’等等,這是不是可以認為,是在利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來達成并夕夕公司的某些目的呢?” “比如吸引新用戶?引流?” “被告方一直辯稱說該活動并沒有讓我方當事人付出什么,但是,這么多的消費者信息,本身就是一筆不可估量的財富!” “所以,這種行為是不是違反了民法典的誠實信用原則呢?” 聽到這里,老范終于忍不住了。 “你這是怎么說呢,法官,我認為原告律師在通過自己的主觀臆斷來混淆視線,我方并不存在侵權行為,而且手機已經砍價成功了,我方沒有欺騙……” 激動之下,聲音倒是很大,但依舊是車轱轆話來回說。 什么就是顯示問題,以及他們并沒有故意隱瞞的想法。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