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情況有點復雜了,誰也想不到夏東方在推完人之后又再次動手! 別說其他人了,連方大狀旁邊的周某人都被這情況給驚著了。 這位口口聲聲說自己女兒很重要,但你這行為,是巴不得你女兒進去是吧。 別說其他的了,就你這一巴掌下去,對方要是還能調(diào)解,那只能說明這家伙適合去圣母院敲鐘。 打完了人,夏東方根本不害怕,他這種混混出身的人,三天兩頭進局子,毛病一大堆,其實在這種事上,比很多人都清楚執(zhí)法的界限。 對方只要還手了,那妥妥的互毆,就算是報警了也沒什么用。 而他不覺得對方會不還手,因為還手這個事其實說起來很容易界定,別人打你一巴掌,你覺得不忿推一下對方,也算是還手了,那也是互毆。 然而,讓夏東方?jīng)]想到的是,對面的菩薩兄根本沒有還手,反而開始向后退,一邊退一邊嘴里還說道:“行,你動手,可以,我現(xiàn)在就報警,我告訴你,調(diào)解別想了,你女兒該怎么坐牢就怎么坐牢!” 為什么整天說掃黑除惡,就是因為這種這種人真的太惡心了! 可以說,正常人都是想好好過日子的,可是,總有那么些人,別說喝了酒,不喝酒都能在那里沒事找事。 不過這會菩薩兄倒是大概能猜到原因,對方身上有股子很濃的酒味,這是中午喝酒了,真的是個人才。 所以呢,我們好好的過日子,這種地痞流氓上來就挑事,完了我們還不知道怎么還擊,稍微動個手就是互毆,各大五十大板,你說說誰會覺得舒服。 那種被人挑釁了的感覺是真的很憤怒! 但是菩薩兄現(xiàn)在真的很清醒,因為方大狀喝了酒之后是真的會說很多很刑的方法。 比如讓很多人都捉摸不準的正當防衛(wèi)! 什么是正當防衛(wèi),怎么來界定正當防衛(wèi),正當防衛(wèi)的標準又是什么呢? 在這方面不得不再提一下龍哥,他雖然死了,但是他依舊活在了法學人心中。 沒有比那更經(jīng)典的以案釋法了,那個判例將第幾刀屬于什么樣的行為都說的一清二楚,這就是正當防衛(wèi)! 在那次喝醉酒之后,方大狀將“兩高一部”所發(fā)的《關(guān)于適用正當防衛(wèi)制度的指導意見》幾乎是掰開了揉碎了講的一清二楚。 當然,得有一個前提,盡量要固定好證據(jù),有監(jiān)控最好了,沒監(jiān)控,那就得注意,證據(jù)必須得準確充分! 如果只是將正當防衛(wèi)講清楚,那么方大狀就不是方大狀了,隨便喊個律師來都可以講清楚。 而方大狀講清楚的,是如何在保護自己的情況下盡力來反擊別人,但又不違法。 說人話就是,你敢尋釁滋事,我就能在合法的范疇內(nèi)將你送進醫(yī)院,完了你說不定還得進去,而我卻沒事。 這就是在遇到問題之后方大狀和一般律師的區(qū)別! 憑什么你能隨便挑事,隨便罵人打人,我不想被定成互毆,我要么就是跑,要么就是抱著頭被你打。 完了如果連輕微傷都算不上,那就更麻煩了,因為你想起訴的話你連對方都找不到。 很多混混在打完人為什么要跑,因為單純的民事行為,相關(guān)部門是不會介入的。 對于正當防衛(wèi)的研究貫穿了方大狀的執(zhí)業(yè)生涯,甚至于當他還在大學的時候就開始研究,怎么能在合法的范圍內(nèi)反擊! 聲明一下,這和方大狀很能打沒關(guān)系。 哦對,方大狀的本科畢業(yè)論文就是這玩意…… 當時被認為離經(jīng)叛道,差點就被老師給否了。 再加上各種打贏了坐牢打輸了進醫(yī)院的宣傳,總會讓人感覺,好人就該受委屈。 為什么別人尋釁滋事,完了還是那么囂張,就因為我們遵紀守法,我們是好人? 不,這樣是不對的,方大狀覺得,出來混……出來社會上,大家懂得刑法多點,總歸是好的。 不單單是菩薩兄,周毅周欣然當時聽得都很認真,方大狀這種“很刑”的小話題輕易不會多說,但一旦喝多了說起來,那就不會停。 于是眼看著菩薩兄開始后退了,后面原本已經(jīng)打算站起來的方大狀又坐了下來,順便將站起來準備上去幫忙的周毅也拉著坐下。 “方大狀,這是……正當防衛(wèi)?”周毅下意識地問道,他感覺好像有點像。 方大狀笑了笑沒說話,只是翹起了二郎腿,嘴里又開始哼著那經(jīng)典的曲目:“我坐在城樓觀風景,耳聽得城外亂紛紛……” 周毅也笑了,繼續(xù)坐在那里看戲,話說回來,今天,大概是要讓別人知道一下,什么踏馬的叫正當防衛(wèi)了。 菩薩兄后退,說著那些話,這里他要遵守另一點,因為指導意見中有一條,對于故意以言語、行為等方式挑動對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擊的防衛(wèi)挑撥,不認為是正當防衛(wèi)! 所以這里就要牢記另一點,不要刻意地去挑撥別人,菩薩兄剛剛說的那番話是有深意的,他表現(xiàn)出來的樣子就是一個沖動的青年。 你看,你來找我調(diào)解,我也見你了,然后你動手打我,那我說我肯定不接受你調(diào)解了,這是一個很順暢的邏輯行為。 而在法律上,是不會說什么你在第一層,你以為他在第二層,其實他在第三層這樣的事,是否故意,主觀如何,是需要綜合來認定的。 顯而易見,對面的夏東方這會兒真的不知道哪來的無名怒火,聽到菩薩兄的話之后,便在那里罵道:“行,不調(diào)解是吧,老子踏馬弄死你!” 而且這次大概是擔心對方也動手了,直接把旁邊的咖啡椅給拿了起來,甩開膀子便往過砸! 當然,他這也不是真的照死里打的,這椅子就是個塑料椅子,砸在身上也是疼一會,這事他有經(jīng)驗,連輕微傷都不算。 夏東方的妻子在后面喊著“別打了”。 然而沒人搭理他,周圍的人都在看熱鬧,有人想著上前勸架,但這個時候上去容易被誤傷。 所以就想著打完這個回合再上。 而看到這一幕,后面坐著的方大狀感覺不對,但離得太遠了,嘴里下意識地說道:“完了,這家伙真的學我了?” 他在講完很刑的話題后又趁著酒興講了一下自己遇到這些事會怎么辦。 結(jié)果沒想到這家伙直接學自己了,開玩笑呢,他老方是用自己來舉例子的,你一個碼字碼的身體都虛了的作者學我呢? 算了,方大狀已經(jīng)提前掏出了自己的筆記本,在上面勾了一筆,雖然沒到最經(jīng)典的正當防衛(wèi)基礎,但也能湊合。 在他眼里,最經(jīng)典的正當防衛(wèi),那應該是自己毫發(fā)無損,對方進了醫(yī)院,完了對方出院后還得進局子,那才是最經(jīng)典的! 壞人,才應該被槍指著! 菩薩兄已經(jīng)注意到自己躲不開了,所以只能勉強用右手護住了頭,同時抬起了腳,向著對方的小腹踹去。 當然,這一腳可能失了準頭,也可能菩薩兄把角度調(diào)低了一點,總之,這一腳的力量十足,幾乎可以說是拼命的力量了。 而位置嘛,有那么一點點尷尬。 對于顯著輕微的不法侵害,行為人在可以辨識的情況下,直接使用足以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方式進行制止的,不應認定為防衛(wèi)行為。 最開始當然不能這么踹,因為打個耳光那不算什么,你不能因為別人打你耳光就踹人家的要害部位,那肯定不行。 但是你嘴上說要弄死我,拿著椅子照我的頭(肩膀)來了,那我可以認為你是想要我的命,我當然可以進行真正的反擊了! 砰!伴隨著兩聲巨響,兩個男人同時躺在地上開始發(fā)出慘叫。 第(1/3)頁